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麒麟尚之康中医科诊所因停业,已依法注销其《中医诊所备案证》。
医疗机构名称:麒麟尚之康中医科诊所
地址:麒麟区建宁街道办事处平安社区寥廓北路以东、交通路以西龙泽园小区16幢第1-2层8号商铺
登记号:MACCA6AG553030290D2182
申请人:朱春琼
自注销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的名义(登记号识别)开展任何诊疗活动,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曲靖市麒麟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