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教育现代化2035》,巩固提升麒麟区义务教育 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加快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9〕3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编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21〕18号)和《曲靖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编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的通知》(曲政教督〔2021〕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全文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措施、推进麒麟区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时间表、推进麒麟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路线图五个部分组成。
通过全区的努力、力求到2028年,在巩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成果基础上,按照“统筹城乡、资源共享、提高质量、促进公平”的方针,2021年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对照《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中评估内容与标准细则,落实《麒麟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不断补充完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通过分年度逐校达标。到2028年,新一轮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师资力量配置更加均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更加健全,教育治理体系趋于完善,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城乡、校际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3个方面共31项具体指标均达到要求,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力争通过国家评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