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中法办发〔2019〕10号)、《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治省办〔2022〕3号)要求,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全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逐步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麒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创建目标任务
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力争到2023年成功创建成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四、实施步骤
对标《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和《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云治省办〔2022〕3号),结合麒麟区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以下五个阶段的工作: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底前)。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创建工作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我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5月召开麒麟区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动员会议,明确创建目标和要求,达成创建共识,形成创建合力提高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感和满意度,掀起“全民参与、全面推进”的创建热潮。
(二)全面自查(2023年6月1日—7月31日)。各单位对照创建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评,深入总结成绩和亮点,查找工作短板和滞后环节,形成创建活动台账档案,并建立问题台账,逐一进行整改。
(三)限期整改(2023年8月1日—8月31日)。结合上级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督查发现问题和全面自查梳理出的问题,把握创建重点,建立任务台账和问题清单,制定工作推进计划和问题整改方案,有针对性地改善薄弱环节,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四)迎接考评(2023年9月1日—12月31日)。确保所有指标通过自查验收,达到创建指标标准,迎接省委依法治省办对我区开展的第三方评估、人民满意度测评和实地核查工作。
(五)巩固提升(长期坚持)。从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条件保障、活动开展、考核评价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制度化、经常化、持久化,坚持以创促改、以创促建、以创促管、创建结合,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基本任务长期坚持,久久为功,不断发力,推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
原文链接: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办公室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麒麟区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