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8 来源:曲靖市麒麟区社会保险中心 浏览: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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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社会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社会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麒麟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区属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工伤保险基金、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基金的筹集、储存、调剂拨付、转移等工作:提出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工伤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基金费率的调整意见;提出全区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工伤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基金的收缴计划;负责对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办理;负责区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个人养老金发放和管理;全区企业、个人退休后社会化管理服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为认真落实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与地方税务局、财政局密切配合,强化养老保险基金收缴、积极协调资金拨付准时到位,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2.联合税务部门,加强对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公经济组织的养老保险参保工作,超额完成市人社局下达的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扩面任务。
3.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5号文件、《工伤保险条例》及省政府实施意见,认真实施“平安计划”,推进高风险企业和农民工参保工作,规范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服务,积极推行服务协议管理,规范服务和管理流程,努力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
4.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十三五”以来麒麟区社保中心严格按照要求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相关工作,助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征缴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麒麟区社会保险中心。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麒麟区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353.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3.2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99万元,下降1.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99万元,下降1.9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支出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35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9.56万元,占总支出的98.97%;项目支出3.65万元,占总支出的1.0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99万元,下降1.9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46万元,下降0.7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导致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4.53万元,下降55.31%,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厉行节约的政策,减少经费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社会保险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9.5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2.6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社会保险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展及开展工作情况:
麒麟区社会保险中心办公支出3.65万元,其中用于办公用品等支出3.41元,差旅费0.19万元,劳务费0.05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的正常运转,做办公经费的补充。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3.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6.99万元,下降1.94%,主要原因一是贯彻中央厉行节约的政策,减少经费支出;二是在职人员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1.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22%。
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266.9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5.0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补助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5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23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4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工伤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3%。
2210201-住房公积金25.5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9万元,决算为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9万元,决算为0.3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1.9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3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9万元,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9万元,决算为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9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厉行节约政策,精简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社保中心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6万元,比上年减少0.29万元,下降1.06%,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厉行节约的政策,减少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工会经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麒麟区社会保险中心资产总额207.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48万元,固定资产153.0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4.5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9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3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163平方米,账面原值223.77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28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社会保险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政府采购: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6.基本支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7.项目支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212031601111
附件1:曲靖市麒麟区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附件2:曲靖市麒麟区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