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0 来源:麒麟区供销合作社 浏览:3292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月19日,六届区委第四轮第三巡察组对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1日,区委巡察组向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区供销社党组把巡察反馈问题作为首要任务,迅速召开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各整改责任领导和科室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由党组主要负责人牵头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方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为巡察整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成立了由区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区供销社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主动落实“一岗双责”,主动担责、认真履责,做到整改工作有措施、有落实。
(三)督促检查,注重长效。坚持把督促检查作为推动整改落实的重要手段,组织社属党支部和企业党务、意识形态、财务和安全开展了“四个一次”专项整治工作,紧盯目标和时间进度、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督察督办、跟踪问效,有效保证了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坚持标本兼治,新建修订了《区供销社党组学习制度》等9项规章制度,从制度上加强规范约束,形成长效机制。
二、党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多形式专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习近平对“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及时传达学习省、市供销社有关文件及专项业务内容,并组织开展交流发言。制定《麒麟区供销社党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结合供销社工作实际研究具体落实措施。起草制定《麒麟区供销社“三抓三促”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主题实践活动主要任务、重点工作、活动要求。按照《麒麟区供销社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工作目标》,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每月汇总上报工作推进情况。
2.关于“围绕供销合作社核心职能系统谋划不到位、主动作为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研究制定《麒麟区供销社关于持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社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目标、重点和要求。积极开展经营网点代缴费、快递物流收发、应急粮食供应储备、实用技术推广宣传,推进便民化措施。积极与各基层社属地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加大对基层社中心集镇大宗闲置资产盘活力度。抓好产业帮扶带动,对照2023年省级食用菌专项扶持政策的要求,积极宣传、引导和组织符合条件的种植企业进行申报,对暂不具备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申报方向做好储备谋划工作。加强实用技术人才培训,围绕食用菌技术栽培、电子商务、农资政策、乡村振兴等方面内容,组织农户、村组干部和基层网点经营负责人等开展培训。加强与财政、商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合作,合力推进消费帮扶工作,做好832平台预留份额的跟进工作,做好引导帮助销售农产品统计工作。
3.关于“防范化解供销系统重大风险隐患主动担当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长效机制,与社属企业签订《2023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各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具体要求,层层压实安全管理责任。于5月上旬对社属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查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广泛利用宣传栏、显示屏、标语广告等大力宣传各种安全知识,增强自我保护和预防安全事故的方法,为安全生产营造良好氛围。
(二)关于巡察反馈“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时有发生”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麒麟区供销社财务管理制度》,严把审核关,规范财务报销程序,完善财务管理;举一反三,认真自查,杜绝三联收据入账情况。加强对代管资金的支出管理,完善拨款程序及列支凭据,杜绝对公账户向个人账户大额转账行为。
2.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组织召开系统工会会议,认真学习《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工发〔2018〕44号)文件精神,严格管理使用工会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杜绝再次出现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情况。
3.关于“工程项目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在查阅现场施工照片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基础上,和施工方一起对粉刷工程量再次进行测量确认,规范结算审核。
4.关于“对社属企业资金资产监管不力”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督促相关社属企业定期进行债权确认,主动通过协商催讨、司法诉讼等方式,持续跟进债务追讨;加强社属企业财务监管,组织完成了参、控股企业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和2023年度预算编制;研究制定了《麒麟区供销社社属企业现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社属企业现金使用,杜绝违规大额现金支付现象;强化督促企业制度落实执行力度,结合区供销社关于社属企业系列制度办法,组织检查组对社属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督促社属企业建立完善内控管理制度。
(三)关于巡察反馈基层党组织建设对标新时代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制定了《麒麟区供销社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五责协同机制建设实施方案》《麒麟区供销社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支部(科室、企业)狠抓落实责任、机关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压力传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2023年以来,共开展警示教育通报典型案例6次;组织各科室对现行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和完善,新建和修订完善相关制度9个。
2.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修订完善《麒麟区供销社党组议事规则》《麒麟区供销社“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党组会议议事主要内容以及议事方法、决策程序等具体内容作了规定,避免出现决策决定和决策执行脱节的现象。
3.关于“换届工作不严肃”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全面梳理排查社属企业换届时间和任期届满等情况,形成社属企业换届选举工作台账,印发《麒麟区供销社关于做好社属企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顺利完成土产公司换届选举。东山供销社和茨营供销社因自身不具备换届条件,经股东会通过延期换届的决议和请示已报区供销社批复同意;组织召开系统工会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云南省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严肃工会换届纪律和规范工作流程。
4.关于“党建基础工作责任压得不实”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制定并落实党组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党支部机制,截至目前,每名班子成员到挂点联系党支部指导党建工作2次,讲党课4人次。组织召开2022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暨2023年党建工作会,会后分别向各党支部书记进行了书面问题反馈。加大对社属企业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督导力度,成立了检查组对9个社属企业党支部开展党务工作专项检查,就各党支部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员活动记录。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严肃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压紧压实责任,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着力解决资产管理、财务内控方面存在的问题。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供销队伍。
(三)建立长效机制,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完善“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供销事业改革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供销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4-3122793
通讯地址:曲靖市文化路96号。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