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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施工现场材料乱堆乱放案

发布时间:2023-11-20  来源:麒麟区城管局  浏览:6485

一、案情介绍

2023年10月24日14时17分,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执法队员巡查至麒麟区寥廓南路东侧、南宁西路南侧曲靖亚龙广场城市综合体项目施工工地时,发现该建筑施工现场木料、钢管等材料堆放不整齐。经查,云南丰富劳务有限公司对曲靖亚龙广场城市综合体项目进行施工时,因公司管理不到位、人力不足,造成木方、钢梁混乱不整齐、乱堆乱放的情况。根据《云南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处理情况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违反了《云南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构成了建筑施工现场材料堆放不整齐的行为。依据《云南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给予该公司责令改正其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云南丰富劳务有限公司以2023年10月26日下午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把木料、钢材有序堆放,并安排专人加强工地管理。

三、案情分析

该行为违反《云南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项:“建筑施工现场应当符合道路平整、畅通、不积水、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泥浆不外流”的规定,依据《云南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由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城管倡议

安全文明施工我们要遵守六百分百:

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

材料堆放100%覆盖;

出入车辆100%冲洗;

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

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

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文:程雯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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