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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关于2023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09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  浏览:2905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

关于2023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定期调度及验收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曲环督办字〔202445号)有关要求,2023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编69-5争先创优精神不强

(一)问题基本情况

督察报告指出: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积极性不高,工作滞后,截至督察,仅有20232月师宗县、马龙区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曲靖市至今既无国家级的示范区也无实践创新基地。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麒麟区积极争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一是20224月启动创建工作,通过招投标,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于20229月与第三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开展麒麟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和申报材料编制工作。二是为推进创建工作,印发实施《麒麟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麒办通〔2022101号),成立麒麟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内容、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等。三是20233月编制完成《麒麟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202310月《规划》通过技术评审,202312月省生态环境厅出具审查意见,20242月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规划》。四是云南省委办公厅202483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规范管理的工作提醒》,目前暂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待下步工作明确后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创建。

问题编号69-6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问题基本情况

督察报告指出(69-6-2):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制度推进不够有力,2018年以来,曲靖市办理案件实践数量少,截至督察,仅办理了33件,6家办案部门中,农业农村2件、住房城乡仅办1件,自然资源、水利部门均未主动开展线索筛查,也未办理任何案件,导致2021年、2022年曲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该项目得分率不高。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麒麟区相关部门对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案件线索、资源与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线索、专项行动发现的案件线索、上级部门交办的案件线索、日常监管发现的线索、信访举报的线索等进行筛查梳理,按照《曲靖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对存在问题的立即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做到应赔尽赔。麒麟区生态环境领域2023年共办理完成生态损害赔偿案件4起,已完成赔偿事宜并结案;截至目前,2024年共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2起,已完成1起案件的赔偿事宜并结案。二是依托市局,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参加曲靖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培训会等,深入学习案件办理的程序、相关要求。20231124日参加曲靖市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执法与司法联席会议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2024913日、1024日参加曲靖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工作推进会。三是麒麟区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纳入《麒麟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清单》,严格落实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压实各相关部门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责任。

问题编号69-7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不容乐观

(一)问题基本情况

督察报告指出:2019年至2021年生态质量状况三年评价分级均为良,但始终排在全省末端。2020年至2021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结果显示,所辖9县(市、区)均无轻微变好、一般变好、明显变好县域,沾益区还轻微变差。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度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结果的函》,2022年度麒麟区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结果为“轻微变好”。二是印发实施《麒麟区贯彻落实20232024年度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实施方案》(麒区政办〔202428号),成立麒麟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能职责。三是组织召开2023年度麒麟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暨培训会议,提高了各部门对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深了对评价指标体系的理解与掌握。四是严格按照《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办法》《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高质量高效率报送评价材料,做好2023年度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

问题编号69-58:空气质量改善任务艰巨

(一)问题基本情况

督察报告指出:曲靖市建筑工地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管控措施要求落实不严,裸露地块露天堆场、渣土运输等产生的扬尘污染问题多发频发,城区的餐饮油烟、加油站、汽车维修店等场所监管不到位,中心城区马龙、越州、西城、花山等产业片区冶金、化工、焦化、建材等行业集中,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大,区域性、结构性污染风险凸显。2022年,曲靖市环境空气质量考评排在全省末位。20231—6月,中心城市出现10天轻度污染,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4.5%、同比下降2.2%PM2.5平均浓度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7.4%。大气污染投诉居高不下,2023年以来,曲靖经开区区域医疗中心片区多个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污染严重,被群众多次投诉举报。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麒麟区严格贯彻落实《曲靖市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提升工作方案》《曲靖市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精细化管控工作方案》,加强各项污染源管控。一是加强餐饮油烟、露天烧烤管控。对现有餐饮经营户持续开展排查,督促餐饮单位定期维护、清洗油烟净化设备,保持设备正常使用,引导餐饮业主增强环保意识,1月至今新申办需要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38户餐饮经营户均已完成安装。加强城市露天烧烤管理,对管控区域内的烧烤摊点开展巡查整治,发现露天烧烤行为,依法查处,共巡查规范1050余起,查出油烟污染227起,劝导整改205起。二是加强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印发《麒麟区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年度计划,开展入户调查工作,建立好农作物秸秆台账,经调查核算,麒麟区2023年秸秆产生量22.8万吨,秸秆利用量19.2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为95.49%。三是加强加油站监督检查工作。对55家加油站油气回收工作持续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加油站规范操作及时更换加油枪破损集气罩,减少油气泄漏。四是加强汽修废气治理。对照《汽车维修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要求,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规范细则,在密闭烤漆房进行喷烤漆,末端安装废气治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积极引导企业使用水性、高固体份涂料等环境友好型涂料,减少VOCs的产生。截至目前,累计检查汽修企业56家。

2.加强工业污染防治。1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8家化工企业开展半年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焦化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成建设3家,完成验收1家。

3.强化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一是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管控,督促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2024年按照要求对辖区内管控及其他区域办证在建项目检查共计264次,共查出扬尘治理问题412条,整改率100%。二是强化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每天出动56辆各型洗扫、冲洗设备对城区83条适宜机械化作业的主次道路和背街小巷开展全方位地冲洗、洗扫、抑尘、保洁作业。三是强化道路洒水降尘作业,在中心城区安排16辆洒水车和2辆抑尘车,每天洒水60车次,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污染。四是规范散体物料运输管理,加强工程渣土等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管力度,坚决防止物料抛撒滴漏或车身(车轮)带泥上路造成路面扬尘污染,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160人次、1090车次,共劝导教育入城散体货物运输车辆1800余起,处罚1500起。

4.加强空气质量、气象监测的预警预报和应急管控。根据气象参数和空气监测数据预测情况及时发布应急管控通知6次,督促各部门采取大气差异化、精准化管控措施,力争减少污染天气天数。2024110月,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7.4%,细颗粒物(PM2.5)的平均浓度为18ug/m3,预计至2024年底,可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

问题编号69-64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不足

(一)问题基本情况

督察报告指出:曲靖市地处长江和珠江流域的分水岭,涉及跨界及敏感河流较多,重点行业布局性环境隐患和结构性环境风险突出,焦化行业在全省占比大,工业废水重金属类污染物、危险废物产生量居全省首位,2021年以来已发生突发环境事件9起,仍处于高发态势,环境应急形势依然严峻。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目前麒麟区焦化行业已无“淘汰类”焦化生产装置,同时积极推进焦化转型升级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有盛凯焦化100万吨、麒麟煤化工140万吨2个焦化转型升级项目完成产能置换工作。严把项目审批准入关,20241-10月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环评审批项目共19个,无焦化、化工行业项目。二是完成上级下达麒麟区重金属减排总量指标,麒麟区辖区内重金属全口径企业共2家,其中:云南模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电镀生产线已停运;云南模二机械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完成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电镀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重金属排放量为0,目前运行情况稳定。三是按照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曲靖市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需提供一企一策基本信息企业清单》,麒麟区涉及的6家企业已制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一企一策”方案,并按要求完成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的制定。查询“固体废物综合管理规范化评估系统”,2024年度麒麟区完成了辖区内15家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的规范化核查(含6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评估结果均为“达标”,完成了市局下达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规范化考核任务。四是印发《曲靖市麒麟区2024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及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截至目前,2024年度2个生态环境突出问题(11个点位)均已完成整治。五是积极参加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2024年全市环境应急管理业务培训会”,学习曲靖市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实施方案技术运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及案例分析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水平。

问题编号69-65:应急机构和能力建设严重滞后

(一)问题基本情况

督察报告指出(69-65-2):部分企业风险措施落实不到位。全市环境风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率为78.5%,还达不到工作要求;部分涉化涉重涉危重点企业环境风险意识差,应急事故池等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先期的风险识别、评估、处置等应对能力较为薄弱。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及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网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报清理规范,做到应备尽备。截至202411月底麒麟区累计完成304家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电子备案工作,其中20241-11月共完成78家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电子备案工作。二是20247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涉及环境应急工作的相关科室、各分局、涉危涉重重点排污单位企业等召开“2024年全市环境应急管理业务培训会”,通过开展环境应急管理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企业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应对能力。三是加大辖区企业环境安全和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和应急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及时进行整改。

七、下步工作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到长期持续深化,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自觉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二是突出短板弱项,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高环境应急管理水平。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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