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23 来源: 浏览:12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拟对秦泰汽车服务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秦泰汽车服务项目 | ||
建设单位 | 云南秦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
法人代表 | 温荣禹 | 电话 | 13278799550 |
建设地点 | 麒麟区麒麟北路大坡寺 |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399m2,总建筑占地面积约为5000m2,包含展厅区域、服务接待区域、办公会议区域等。已建2#楼为3层的钢架结构建筑物为汽修、洗车服务,1#楼5层钢筋混凝土建筑物为综合楼,3#楼1层的彩钢瓦结构建筑物为宿舍及食堂,用于汽车4S店经营服务活动,项目销售汽车约为50辆/a,维修和保养汽车约为1800辆/a,洗车量约为1200辆/a。环保工程:2套过滤棉+UV光氧催化+活性吸附处理装置、沉淀池、隔油池、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垃圾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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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要求 | (一)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回填使用;物料密闭运输、集中堆放,施工场区应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综合利用;建筑垃圾须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堆放。 (二)项目建设雨污分流系统,汽车打磨废水、洗车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877-2011)表2标准限值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限值要求,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项目运营期建设封闭车间,喷烤漆有机废气经过滤棉+UV光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引至20m排气筒排放,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调漆房等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排放限值;食堂厨房设2个灶头,厨房油烟排放执行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小型规模标准要求。 (四)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五)项目区地面应硬化,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设置专用贮存容器进行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建立管理台账。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六)制定项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项目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和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且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七)企业负责处理与周边群众的环境纠纷问题。 (八)本批复未尽事宜按2020年6月9日经专家评审并修改的《秦泰汽车服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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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 自2020年10月21日起5个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874-3137901 |
审批决定详见麒麟区政务公开网(部门信息公开链接)http://mm.ql.gov.cn/ |
此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