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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1-01  来源:搬迁安置办公室  浏览: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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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搬迁安置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搬迁安置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利水电工程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的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区水利水电工程水库移民安置和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和调查研究;

2.负责全区水利水电工程水库移民安置和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落实兑现;负责今后国家重点水利水电移民安置的前期补偿、补助和后期扶持工作;

3.牵头协调区直各有关部门编制水利水电工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年度规划、中长期规划和措施;负责拟定全区水库移民工作的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
    4.负责全区水库移民工作的管理;指导各乡(镇、街道)水库移民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审查、报批有关移民问题处理意见;
    5.牵头区直有关部门编制、上报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年度项目计划以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并根据批准的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资金项目。
    6.负责水库移民建设项目和资金的管理;负责全区移民信访接待工作,指导、协调乡(镇、街道)做好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工作。负责全区移民干部、移民区基层骨干的业务培训和水库移民实用技术、技能的培训工作。
    7.承担麒麟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区政府交待的其他工作 。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实移民后扶人口管理和直补资金发放

麒麟区搬迁安置办对全区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实行严格动态管理,在工作中全面加强与各镇、街道的沟通联系,常态化做好移民后期扶持核减人口上报工作。2021四个季度共核减移民人口121人。20211—4季度共及时兑付直补资金766.27万元,无漏发冒领、侵占截留等情况。自2006年以来,全区已累计核发62个季度直补资金1.62亿元,明显改善了库区和安置区移民群众生活条件。

2.抓严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一是抓好2020年度未完工移民项目建设。2020年实施移民后期扶持项目23个,投入移民专项资金2195万元,目前已竣工项目21个,仅有一个项目涉及重大变更,现正在进行重新招投标工作。二是积极推进2021年度移民项目建设。2021年移民项目共计20个,投入移民资金7064万元,其中开工在建设项目18个,已完工项目1个,有1个项目涉及重大变更,需要重新调整建设内容重新申报。三是主动做好2022年大中型水库移民项目前期工作。2022年计划实施移民后扶项目22个,项目总投资2亿元,其中移民专项资金1亿元目前可研报告已评审完成。四是抓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结合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指标体系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工作,精心编制“十四五”规划报告,目前“十四五”规划报告已通过市办评审。

3.实在建水库搬迁安置工作一是全力推进龙潭河水库建设移民搬迁安置相关工作。龙潭河水库建设移民搬迁安置项目总投资2.3亿余元,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龙潭河水库移民搬迁安置项目投资任务数;搬迁移民人口核实、登记和申报等工作已全面完成,现核定龙潭河水库搬迁安置移民181户775人;库底清理工作已全面完成,4月7日,龙潭河水库工程顺利通过下闸蓄水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专项验收。二是全力推进阿岗水库建设征地和移民搬迁安置相关工作。麒麟区已按相关要求完成库底清理工作,5月21日,曲靖市阿岗水库工程下闸蓄水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顺利通过自验。

4.抓稳库区移民信访维稳工作区搬迁安置办高度重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和谐稳定,重要时期、重大“节会”(COP15)期间认真执行日报制度,定期开展移民信访维稳形势分析研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2021以来麒麟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共办理信访件6件(其中:接待移民来访2批次7人次,接到电话来访2件,收到转送1,交办件1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及时受理率及信访件办结率100%。信访维稳问题趋于稳定,未出现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5.抓好市办、区委政府部署的其他工作。一是狠抓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多措并举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和项目安全生产检查指导。三是积极推进全省“美丽家园•移民新村”整县推进示范区建设。科学编制、完善水库移民十四五专项规划,与全区整体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无缝对接2021年建设美丽家园•移民新村15个(含省级6个,市级9个),项目建设总投资1.68亿元,申请移民专项资金7064万元,整合各级各类资金9713万元四是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300余人次,顺利完成对保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保渡社区三组红白理事用房进行提升改造工程,现已投入使用五是全力开展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了经费保障,创建任务细化到人,严格按要求开展,确保年底顺利通过市级文明单位验收。六是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积极做好全市搬迁安置工作现场观摩点(潇湘街道小禄碑移民新村)工作,先后迎接了楚雄州、玉溪市等州(市)、县(区)搬迁安置办的调研观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麒麟区搬迁安置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051.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1.4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5.25万元,下降18.28%,主要原因是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年末追减指标,政府性基金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051.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11万元,占总支出的17.99%;项目支出862.32万元,占总支出的82.0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1273.66万元,下降54.77%,主要原因是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年末追减指标,政府性基金拨款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搬迁安置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9.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02万元增长31.24%,主要原因2020年12月份退役安置两名在职人员,导致本年度在职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搬迁安置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2.3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18.68万元下降60.46%,主要原因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年末追减指标,政府性基金拨款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搬迁安置移民补助项目,2021年全年支出847.32万元,主要用于搬迁安置移民补助支出,项目还在实施当中,待完工验收后交付使用。

2.用于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项目,2021年全年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小型水库移民扶持项目支出,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待完工验收后交付使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7.99%。与上年对比增加45.02万元,增长31.24%,主要原因2020年12月份退役安置两名在职人员,导致本年度在职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8%。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社保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8.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2%。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156.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96%。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9.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4%。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万元,支出决算为3.76万元,完成预算的96.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1万元,完成预算的96.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完成预算的96.8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规范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的管理三公经费持平。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13万元,下降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9万元,下降3.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增下降2.4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规范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的管理三公经费相对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1万元,占58.78%;公务接待费支出1.55万元,占41.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搬迁安置办公室日常工作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移民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项目建设,各级部门检查移民生活补助和项目立项报批前期工作申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麒麟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530.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7.49万元,固定资产12.9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3.4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1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搬迁安置办公室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搬迁安置办).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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