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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11-08  来源:麒麟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浏览: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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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麒麟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麒麟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支队麒麟大队集中行使农业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以农业农村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2.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种子、植物检疫、农药、兽医兽药渔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渔业养殖与捕捞、渔政和渔业资源含水产种质资源、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畜禽养殖、种畜禽、动物防疫监督、生猪屠宰、农业机械农机具、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农业野生植物、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生鲜乳等执法职责,集中行使农业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3.负责农资纠纷的受理和调解,严格按照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全面开展农资打假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4.负责在田间、场院及乡村道路作业过程中的农业机械的安全检查工作,纠正查处违章行为,负责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农业机械各类事故。5.对农资生产经营、农产品生产经营、农机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个人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规范其生产经营使用行为。6.负责组织农业行政执法案件的听证,承办农业行政复议,组织应诉、案件移送等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农资监管执法中队

2023年重点围绕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集中力量在农资经营聚集区、城乡接合部及假冒伪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区,对农资生产企业、批发市场、经营门店、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及乡村流动摊贩等进行执法检查。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市场监管,狠抓案件查处,积极推行农资诚信经营,一是加强日常检查,全市共出动执法车辆176次,出动执法人员534人次,检查农药经营门店195家,种子生产经营门店132家,肥料经营门店97家;二是大力开展农药、化肥质量抽检工作,共抽取农药样品12个,肥料样品12个,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问题农药产品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麒麟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7名执法人员,分组对照文件中的15个相关问题农药产品,对辖区内14个镇(街道),170个农药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未发现15个相关问题农药;三是积极开展农资案件查处,2023年共完成12案件(其中2件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全面完成曲靖市农业农村局下达的任务数。

2、农机和渔业监管执法中队

1依法依规做好农机牌证管理,对多年脱检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全面开展清理整治,进行补检及注销工作,截至现在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399台、注销55台,年度检验率达60%,力争11月底检验率达86%以上,监督拆解注销拖拉机联合收割机2台;今年新核发拖拉机驾驶证4批103人,审核换驾驶证297人。

  2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一是强化专项整治宣传。利用中国移动短信云“MAS”平台对变拖驾驶人发送宣传短信8000多条,进村入户多种形式开展变拖专项整治政策宣传。二是强化年度检验。督促检测站把好变拖上线检测关,农机中队把好审核关,已严格按核验程序核发检验合格标志59台,上线检测率100%。办理注销变拖44台,占年初任务数53台的83%,同时对外籍变拖建立安全监管台账202台。三是强化信息互通。变拖注销信息台账已全部互通给交警部门,农业农村、交警部门间信息互通43次,召开变拖整治信息协调会议1次。四是强化联合执法。认真配合交警部门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警执法人员负责道路查处,农业执法人员无上路执法权,全力配合做好变拖信息查询、政策宣传、监督拆解等工作,已联合开展道路执法3次。

3做好农机“打非治违”及隐患排查整治。对辖区内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维修企业、农机销售企业开展检查42次,发现安全隐患3条,已督促整改3条。在春运、春耕生产、三夏、三秋期间重点对农机违法使用及田间作业农业机械开展安全检查,已办理农机执法案件5件,占市级任务数5件的100%,完成罚款金额1800元。

3、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中队与畜牧监管执法中队联合办案

1屠宰检疫工作。今年目前共开展屠宰检疫生猪253382头8256头、家禽10081羽(6月中旬后家禽屠宰场无屠宰量),检出不合格生猪及猪肉共685头、不合格牛1头、不合格家禽39羽,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监督屠宰场方集中收集储存,统一移交给曲靖百奥迈斯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屠宰生猪检疫率100%、检疫合格猪肉及产品出证率100%、病害猪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检疫证明及耳标回收率100%,即四个“100%”。

2申报国家级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工作。2023年1月云南神农曲靖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50万头生猪定点屠宰场投入运行,在督促屠宰加工生产线的改造升级的同时,积极指导督促屠宰企业按照《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化示范项目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建设指南》疫控屠函〔2021〕157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厂区环境、设施设备、生产经营、检测检验等的要求,申报国家级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从而推动麒麟区生猪屠宰加工绿色转型。

3瘦肉精抽检工作。坚持抽检与自检相结合的方式,把“瘦肉精”监控融进日常。驻场官方兽医每周不定时对屠宰场“瘦肉精”监督抽样检测,同步压实屠宰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抓好“瘦肉精”自检。全年累计对入场生猪、牛羊及其产品开展“瘦肉精”抽检2340批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未发现含有“瘦肉精”的畜产品。

、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麒麟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曲靖市麒麟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麒麟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麒麟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668.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8.7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5.56万元,下降14.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5.56万元,下降14.2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故造成本年收入较上年下降14.2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麒麟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66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4.79万元,占总支出的97.91%;项目支出13.95万元,占总支出的2.0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95.56减少万元,下降14.2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9.51万元,下降16.72%;项目支出上年为0.00万元,本年为13.95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总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故造成本年较上年下降14.29%。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故造成本年较上年下降16.72%。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麒麟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4.7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42.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麒麟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9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支出13.95万元,用于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麒麟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8.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95.56万元,下降14.29%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6%。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0%。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生育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14.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87%。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办公费、工会经费及车辆费用。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5.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麒麟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及年初预算数均为0.00万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麒麟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我单位属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麒麟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资产总额94.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7.55万元,固定资产17.1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5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2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本单位提供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本单位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本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30211032601301111

附件:曲靖市麒麟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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