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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越州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0  来源:越州化工园区  浏览:7485

南麒麟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成立越州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

通知

 

麒园管发202316


园区各科室、中心

进一步加强对越州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园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越州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任:代玉莲  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副主任:陈正坤  园区党工委副书记

王陈洋  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吴俊婷  园区党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工委书记

 员: 黄 雄   园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主任

何金龙  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科科长

海湘婕  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科科长

曹定梅  园区管委会招商服务科科长

   园区管委会安全与环保科科长

撒继峰  园区管委会效能检查科科长

        陈春荣  园区安全和环保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园区投资与项目服务中心主任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安全与环保科由林波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春荣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安委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安委会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园区企业安全工作的监管,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园区开发建设的发展规划,与园区开发建设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促进安全生产与开发建设相协调。

3.根据园区开发建设的总体进度,研究制定年度性、阶段性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并根据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行任务分解,落实责任。

4.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和协调园区企业中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指导、督促相关措施的落实。

5.安全生产实行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园区分管领导、各(中心)、驻园单位不仅要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同时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牵头、协调组织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召集相关企业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

7.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措施,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落实应急救援措施,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

(二)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1.定期牵头组织园区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

2.负责园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统计和分析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研究制定园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参与组织、协调园区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园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参加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资格培训。

4.参与协调园区内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并负责监督管理园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园区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材料、劳动保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5.依法监督检查园区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协助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6.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安委会成员职责

1.党政办公室职责

1统筹好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定期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园区安全生产工作季度会、临时紧急会议等重要会议事务工作。

2将安全生产纳入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使广大党员干部接受系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做好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协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文件的签发、印发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督促、检查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协调配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相关工作和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工作。

5)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安全与环保科、安全和环保管理服务中心职责

1贯彻执行关于园区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的政策。

2负责编制、申报、评审园区各类规划和预案。

3负责协调解决园区内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问题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培训教育工作

4负责依法对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进行安全监管工作,对化工企业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生态环境工作检查。

5负责园区内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类、生态环境保护类等问题的监管、处置、统计和上报工作。

6做好园区封闭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危化品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

7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招商服务科、投资与项目服务中心职责

1服务好园区企业,抓好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2负责向企业提供产业、科技、扶持等政策咨询服务

3协助企业做好科技创新,争取各级项目资金扶持,申报奖补资金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解服务

5负责企业诉求处理及劳资纠纷调处工作。

6)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4.规划建设科职责

1负责园区总体规划和各片区详细规划。

2负责入园企业项目建设用地的选址、规划、报批等工作。

3负责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论证、督查、验收和安全管理等工作

4负责园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介及风险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工作,做好地质灾害点、塌陷区的安全监测。

5)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经济发展科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产业政策,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推进落实生产工艺及装备的淘汰,推动不能保障安全生产的项目退出。

2负责园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科技发展计划、产业发展计划的拟订和执行

3负责产业发展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与推广规划的实施和监管

4负责园区经济运行调度,主体经济指标统计分析,园区项目备案、立项、核准和审批等工作

5)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云南麒麟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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