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20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 浏览:3748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办发〔2021〕22号)文件精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云南省长江、珠江流域优良水体比例目标设置标准不严”问题已按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关于“云南省长江、珠江流域优良水体比例目标设置标准不严”问题,督察报告指出:2017年,云南省长江流域优良水体比例达到58.3%, 珠江流域劣V类断面比例控制在6.3%以内。但云南省2018年7月制订《关于全面加 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排头兵意识不强,标准不严,仍按2015年国家下达云南省的“十三五”考核目标,将长江流域优良水体比例目标设置为50%以上,较现状低8.3个百分点;将珠江流域劣V类水体比例控制目标设置为12.5%以内,较现状高6.2个百分点。2020年,云南省地表水优良比例在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中排名靠后。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督察反馈的问题,麒麟区及时制定了《曲靖市麒麟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麒办发〔2021〕39号),明确了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责任单位等,并由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牵头督促和推动问题整改。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巩固对优良水体的保护,加强对劣V类断面的整治,区政府组织生态环境、住建、市政、水务等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对南盘江、潇湘江、白石江、西河、九龙河、中河等18条河流、沟渠及其流域内其他水体,以及潇湘水库、水城水库、独木水库等12个已划定保护区的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全面细致地排查水环境问题,剖析水质不达标或不稳定的原因,逐条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先后制定了《麒麟区水环境生态治理工作方案》《麒麟区生态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麒麟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明确了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扎实有序推进整改落实,提升水环境质量。为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实行按月调度机制,及时掌握整治进展情况。
(二)加强优良水体保护。投资6.08亿元实施龙潭河水库新建工程,保障居民用水、牲畜饮水、农田灌溉和龙潭河生态流量;投资6607万元实施3件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分别是龙潭河(龙潭河水库一奤山段)、龙潭河(太平桥一南盘江交汇口段)、潇湘江(潇湘水库一犀牛塘段)治理工程;投资1.15亿元实施南盘江(麒麟段)治理工程;投资579.69万元实施东山镇笔墨小流域治理项目;投资687.06万元完成潇湘水库北干渠应急连通工程建设;投资1000万元实施潇湘水库、独木水库径流区村落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投资7620万元实施水城水库、独木水库及“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污染防治工程。
(三)持续推进劣V类断面和黑臭水体整治。一是治理潇湘江。投资540.41万元更换维护2座橡胶坝坝体,在樵楼夜市段建设一座橡胶坝,对城区段3.8公里河道清淤,建设3座滚水坝,增加水动力;投资2886万元实施潇湘江河道治理和截污干管工程。二是新建污水管网。新建及改造东绕城珠街联接线、靖江路、水石路、寥廓南路南延线等市政道路28条,共建污水管网125.12公里,新建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12.6公里。三是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投资1.38亿元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完善地下雨污管网,改造措搭乱接口151个。四是常态长效开展市政管网日常巡查管理,加大对中心城区市政管网巡查维护力度,对发现直排河道的污水管网及时进行封堵,修复截污干管渗漏点。五是实施市政管网清淤。投资489.96万元,对中心城区980公里的市政管沟管道,潇湘江、白石江截污干管,潇湘水库南北干渠、烟厂大沟、康桥河、射铺沟、麻黄大沟、幸福大沟进行清淤,清淤总量2.97万m³。六是治理河道内源污染。投资1221万元实施西河、白石江、中河河道清淤,完成中河城区段2.8公里河底凸凹不平影响水质或排水流速差河段进行放坡浇筑、找平,设置1座拦水闸。七是治理九龙河支流。九龙河支流老白石江沿线建设日处理量20立方米、500立方米一体化设备各一座,生态河道修建1.5公里、完成截污干管铺设2.2公里。八是积极协调上级部门推进源头治理。协调市住建局、市发投集团实施西城6000立方米调蓄池建设,解决西城截污干管污水溢流问题,封堵3个溢流口;协调推进投资12.19亿元实施西城污水处理厂、两江口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建设;协调市水务局从车马碧水库、面店水库调水,增加白石江生态补水量。
(四)开展“河长清河”行动。按照《曲靖市麒麟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河长清河”专项行动的通知》(麒区河长办〔2022〕4号)和《关于深入开展2022—2023年冬春“河长清河行动”的通知》,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河长清河行动”,将“河长清河”专项行动与人居环境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治理工作紧密结合,力争为群众创造“居家舒服、出门舒心、近看干净、远眺景美”的生态宜居环境。每年投入45万元委托第三方保洁公司对潇湘江、白石江进行保洁打捞工作,其余河湖库渠的保洁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街道对辖区内水环境卫生开展常态化巡查和保洁工作。
(五)建立监测预警机制。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南盘江、潇湘江、白石江、九龙河、龙潭河、篆长河等15条河流39个监测断面河长制监测和龙潭河水库、白泥坡水库等9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并将水质监测结果按季度报送至区政府分管领导,14个镇、街道和水务、住建等区直有关部门。冯家圩、西关、响水坝老吴村等8个省控断面由省厅驻曲靖市生态环境监测站采样监测,并在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公布监测结果。
(六)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切实加强和规范麒麟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结合麒麟区实际,制定了《曲靖市麒麟区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麒麟区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方案》,以排污口为抓手,推动解决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奠定良好基础。2023年底前,完成南盘江干流(麒麟段)、潇湘江、西河、九龙河、中河、龙潭河等主要河流入河排污口排查及初步溯源;完成入河排污口的质量复核及溯源工作,建立排污口清单。
(七)开展农业农村面源治理。科学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1年至今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130余万亩,种植绿肥30余万亩,水肥一体化推广2.1万亩,秸秆还田100余万亩,增施有机肥48万亩。发布病虫简报19期,植保信息20余条指导防控;推广植保无人机飞防水稻、玉米、蚕豆、油菜等作物病虫害2.1万亩次;免费发放各类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7.9万袋,开展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示范4.0万余亩;投入资金125.0万元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投资9978.4739万元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投资2141.84万元完成2034亩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投资2948.07万元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16430座,公厕136座;投资2421.58万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资431.07万元实施东山镇半山区农村污水处理示范项目;全区556个自然村,已完成治理414个,治理率74.46%,完成收集处理的172个,收集处理率33.27%。
(八)加强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按照《长江经济带曲靖市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要求,对麒麟工业园区开展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排查园区管理、企业污水治理、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存在的问题,督促园区管委会制定整治方案,开展相关整治工作。按照市局要求将园区内涉水企业基本信息录入“全国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信息管理系统”。园区入住企业42家,均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及回用管网,除曲靖越聚化工有限公司外,其他企业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绿化或洒水降尘。目前建有1座日处理500立方米生活污水处理站,配套建设污水管网约9.2公里,目前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日处理污水约80立方米。
三、工作成效
麒麟区现有管辖范围均在珠江流域,无国控断面。随着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断面水质逐年得到有效改善。2020年省控断面4个,优良水体比例为75%,劣V类水体比例为25%;2021年省控断面8个,优良水体比例为75%,劣V类水体比例为12.5%;2022年省控断面8个,优良水体比例为87.5%,劣V类水体比例为12.5%,劣V类断面冯家圩实现月份脱劣;2023年1-6月省控断面8个,优良水体比例为87.5%,劣V类水体比例为12.5%,年终目标是劣V类断面冯家圩实现均值脱劣。
四、下步工作打算
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南盘江中心城区段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的通知》《麒麟区水环境生态治理工作方案》《麒麟区生态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麒麟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要求,继续推进南盘江流域综合治理,消除劣V类断面,进一步提高优良水体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