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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麒麟区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1  来源: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浏览:414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麒麟区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麒麟区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2—2024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根据《曲靖市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曲建字〔2022〕63号)文件的工作部署,结合麒麟区园林绿化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增加绿量、提升品质”为主线,围绕“绿美、宜居、特色、韧性”的要求,通过十年规划,三年行动,着力构建和不断优化城市绿地系统和山水空间格局。转化资源优势,提升城市内涵品质和区域影响力,打造“特色鲜明、景观优美、幸福宜居”的绿美麒麟,为曲靖绿美城市建设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绿美惠民。坚持把人民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作为绿化美化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在规划设计、建设管护等各个环节;不搞形式、不搞运动、不砍树、不浪费,实实在推进城市增绿添美和改善人居环境;坚持共建共管共享,让绿化美化建设成果惠及全市人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感知度、认可度、满意度。

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将麒麟区绿美城市建设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紧密结合,与发展全域旅游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编制绿美城市十年规划,三年行动,分步实施。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因地制宜,优化城市绿地系统布局。突出特色、突出重点,分类展开、分步推进,未来三年着力提升城市公园绿地综合品质与服务效能、城市园林绿化管护水平和质量,着力开展城市公共空间增绿提质行动。

3.生态优先,协同推进。牢固树立新时期生态文明发展理念,“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结合城市更新,统筹规划城市建设,依托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科学合理确定麒麟区城市园林绿化阶段性目标任务,协同高效推进“绿美城市”建设工作,在绿地建设中突出生态优先。

4.政府引导,广泛参与。强化责任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工作要求,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绿美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目标

通过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力争到2024年全区绿地率≥40%,绿化覆盖率≥43%,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5%,绿美社区占比≥30%,绿美街区占比≥30%,绿美街道占比≥30%,林荫路覆盖率≥70%,绿道长度(公里)/万人拥有绿道长度≥1。


二、重点工作


(一)高起点编制实施方案和绿地系统规划

坚持规划先行,分类分步有序推进城市绿化美化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建设,按照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同时落实绿美城市建设重点工作;确定绿美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清单并开工建设。各项规划要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叠加至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多规合一,以绿地先行,结合绿色空间布局,统筹城市各类功能用地,建立蓝绿交织、内外一体的城市公园系统,打造生态丰美、环境优美、城市谐美、人文醇美的城市空间。合理制定城市绿化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并按照规范要求划定绿线。(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

(二)高要求保障绿化用地增加城市绿量

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和国土空间规划,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结构、土地适宜性等因素,科学划定绿化用地,加大城市绿化美化土地供应,城市腾退土地要优先用于绿美建设。结合城市更新,增加城市绿地绿量。依法合规在城市建成区开展铁路、河渠两侧、湖库周边等绿化建设,持续推进城市主次干道、林荫道路绿地达标建设,鼓励在道路两侧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地空间,重点打造城市出入口及重要对外通道沿线的绿化景观,在分车带岛头、道路交叉节点、广场绿地等视觉焦点通过布置立体花坛、花境、花带等形式打造能展现区域城市特征的节点绿化景观。充分利用各种空闲、废弃、边角地等拆违建绿、留白增绿、破墙透绿、见缝插绿,着力增加绿量。科学制定城市园林乡土绿化树种推荐名录,鼓励使用特色乡土树种、地域特色标识植物、观赏树种增加城市绿量,丰富城市生物多样性,彰显生态丰美。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确需占用的,必须依法依规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禁开山造地、填湖填塘绿化。坚决禁止大面积更换现有城市绿化苗木,防止出现“一哄而上”或“争抢树苗”出现,避免造成负面舆情。禁止侵占道路绿化带,严禁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随意置换行道树和“大树进城”,杜绝使用断头树及野生树种等急功近利、贪大求洋、搞形象工程等建设行为。(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区水务局)

(三)高颜值营建城市山水之美和人文之美

以“地域性、文化性、民族性、特色性”为城市风貌建设目标。实现“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城市美好愿景。因地制宜,完善和加强城市特色风貌,明确城市整体山水格局、特点、特色及重点区域。保护、保留城市中的自然山体水系,营造适当的城市荒野生境。在城市绿地中营造生物栖息地,建设自维持和低维护的城市特色景观。打造能展示城市山水风貌的观景体系及视廊,对影响城市风貌格局的城市元素,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管控限制。持续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存,保护传统建筑。在传承的基础上,体现城市建筑韵美,加强对历史文化的保护修复工作。坚持政府主导,保障财政资金投入的同时,注重拓宽历史文化保护的资金渠道,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工作。认真选定并有效运用“区花”、“区树”,确定地域特色标识植物。精心保护城市中心区、老城区原有绿地和大树,制定实施古树名木和后备资源保护管理措施。城市绿地景观中的城市家具、艺术小品及景观建(构)筑,要充分展示地域文化,体现地方植物景观特色和城市生物多样性,彰显城市谐美、人文醇美。禁止挖山填湖、填海造地、人工造湖、硬化岸线、在生态建设中过渡景观化。(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四)高水平构建城市公园体系

逐步完善城市公园体系建设,合理配建类型丰富、规模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均衡的城市公园。公园建设应尊重场地特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做到每个公园有主题有特色,结合地域文化及公园主题,按照《公园设计规范》要求,做好公园内植物、各类景观要素及配套服务设施设计,并与公园主体相呼应。以“一园一景”为目标,优先选择乡土苗木打造植物种类丰富、色彩搭配美观、群落配置合理的公园绿化景观,鼓励建立以本土植物为主的植物园,凸显曲靖生物多样性、文化多样性的特点,彰显生态丰美、环境优美。公园设计建设中禁止过分改变自然山水形态,杜绝片面追求景观化建设“大广场”、“大水面”、“大雕塑”,严禁脱离实际、铺张浪费、劳民伤财搞绿化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五)高质量推进绿美社区建设

以城市主街道小区和单位、新建小区、旅游景点周边小区、改造提升的老旧小区为建设重点,制定建设目标,积极开展“绿美社区”、“绿色生态小区”创建活动。要求年度创建绿美社区占城市建成社区比例≥10%。以街道办为主体,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引领作用,严格落实小区、单位的绿化美化责任,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尊重群众意愿,开展墙体、屋顶、围栏等立体绿化美化,鼓励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共建共管,按照“后院前置、后绿前移”思路,推进小区、单位开展生态空间共享,将小区、单位围院通透式绿化与道路绿地融合,绿化植物以乡土苗木为主;充分挖掘绿化空间资源,利用空闲地、废弃地、边角地等,拆墙透绿、拆违建绿、见缝植绿、裸土覆绿、留白增绿,增加社区公共绿化空间,鼓励开展立体绿化和宅前屋后景观提升等工作;结合城市地域特征、社区文化、人文历史资源等条件,对文保单位、历史建筑、传统建筑开展科学保护利用,彰显社区和美、生态恬美。要求社区绿化美化风貌统一和谐,有主题,能充分反映地方文化特色,绿化苗木以乡土植物为主。绿美社区建设过程中禁止破坏社区特色风貌,不能违背社区群众对社区的美好记忆和深厚感情,严防破坏性“建设”行为。(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民政局、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六)高品质打造绿美街区街道

以城市街区、街道为基本单元,对路面进行创新美化、对绿地进行品质提升、对城市家具(信息设施、卫生设施、道路照明、安全设施、休闲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及艺术景观设施)进行一体化设计、对建筑立面进行立体绿化或立面美化建设,保护好传统街区,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文物,全要素、高品质绿化美化城市街区、街道。积极开展“绿美示范街区”“绿美示范街道”创建活动,要求年度创建街区和街道占城市街区和街道比例≥10%。结合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城市更新中的老旧街区、街道,挖掘拓展街区、街道绿色空间。推广立交桥、人行天桥、围栏、墙面、屋顶等立体美化绿化。在城市的入城门户、城市中心广场、主要交通节点等区域有节点景观,城市主要面上空间进行绿化建设。对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有序布局文化空间和休闲空间,满足群众生活需求。打造建筑韵美、环境优美、生活怡美的绿美街区、街道。绿美街区街道建设过程中禁止片面追求景观化,忽略功能性。禁止随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砍伐老树和大树。(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七)高覆盖建设城市“绿道网”

积极开展城市绿道网建设,推行“绿道+”模式,推动公共空间与城市环境相融合、休闲体验与审美感知相统一。城市绿道要合理分布,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依山顺水联通城市内部各类公共空间和外围自然山水环境,保证绿道网的连通性、连续性、安全性,实现城市推窗见绿、出门见园的健康生活环境。在城市新区建设中,绿道网要合理选线,与新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城市更新、城市道路改造、公园改扩建等相互结合,共同推进绿道空间建设。绿道建设要重视乡土植物的应用,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配备完善标识、休憩、环卫、智慧、停车等配套便民服务设施,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建设经济适用、便于管养的节约型绿道。严禁占用绿道建设非公益类项目,禁止以绿道建设等名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八)高水平实施绿化管理维护

进一步完善园林绿化体制机制,保障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建设、管护得到有效执行。按照“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深入推行园林绿化建设、管护运行模式。进一步完善行业监管的长效机制。制定切合实际的地方养护标准,保障园林绿化养护资金投入,选择专业养护队伍,提高园林绿化管养水平,保证养护质量和景观效果。城市单位(小区)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由绿化主管部门、街道、物业和单位做好日常养护管理。杜绝重建轻管现象,禁止破坏城市绿地、毁损古树名木、擅自砍伐树木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林业和草原局)

(九)高目标打造典型示范

发挥示范作用,进一步完善城市空间格局,构建蓝绿生态空间网络,推进公园城市建设,积极探索多元参与方式,建立长效机制,勇于创新实践,明确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示范模式,探索以公园城市理念推进城市建设。在市辖区内结合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建设,多样化选取省级、市级和区级示范项目,突出城市多样性特点,打造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样板工程。(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高效率推进园林城市创建

以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为抓手,传承传统园林文化,以创促建,创建结合,结合绿美城市建设,积极推动创 建国成立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复查迎检工作,查缺补漏完善绿地系统建设,确保通过复查,防止“国家园林城市”称号被撤销的情况发生。(责任单位: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一)高层级开展城市园林绿化苗木产业发展

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城市绿化苗木供给,培育相关产业,引导与整合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相关机构参与城市乡土苗木引种、繁育、驯化研究,建设高品质规模化示范苗木基地。(责任单位:区林业和草原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委)


三、实施步骤


从2022年10月至2024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启动阶段(2022年10月—12月)。建立完善绿美城市工作机制,启动并完成新一轮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修编,合理制定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增长,合理设定绿美社区、绿美街区、绿美街道数量建设等指标,确定绿美城市建设项目清单和示范项目清单并开工建设。

(二)系统推进阶段(2023年1月—12月)。依据绿美城市建设工作部署,全面推进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建设。在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布局的基础上,系统推进各类绿地建设,以提升城市绿量和品质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典型示范工作。

(三)成果显现阶段(2024年1月—12月)。通过三年行动,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建设初见成效,以上十一项重点工作基本完成,城市绿地面积明显增加、城市景观形态更加丰富、城市风貌特色凸显、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日益完善,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麒麟区委、区政府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对绿美城市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各镇(街道)和区直有关单位行政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按照项目清单,对应细化工作措施,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同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协调解决制约项目建设的关键问题。集中要素配置,强化政策保障,在用地指标、土地保障、供水供电、行政审批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主动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切实加大项目跟进与服务保障力度。

(二)压实主体责任

逐级明确主体责任,细化时间表、任务表、项目表,抓实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加强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建设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扎实推动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建设工作。践行“典型引路法”、“项目工作法”和“一线工作法”,层层分解压实责任,高质量推动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建设。

(三)保障资金投入

要保障财政资金投入,积极争取补助资金,多渠道筹资,通过以奖代补、发行地方债、贴息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导,社会及平台投入为补充的投融资体系,保障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

(四)加强跟踪问效

要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完善“月通报、季调度、年总结”工作机制,及时跟踪问效,定期通报情况,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力、措施不实、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督促限期整改,并依规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大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自媒体等途径,组织开展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各类活动并加大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加强对社会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理,营造政府重视、社会关注、人人爱护的良好氛围。

(六)做好考核评价和信息报送

配合市级做好实地调研、实地考评等相关工作,建立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信息报送机制,形成多级责任人负责和信息员联络制度,逐级负责协调配合和日常信息报送。

 

附件:

1.麒麟区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主要任务指标表

2.麒麟区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年度示范项目表

3.麒麟区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2022—2024年)中心城市重点项目汇总表

4.麒麟区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2022—2024年)中心城市重点项目清单

 

 


附件麒麟区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主要任务指标表.docx



政策解读:解读《麒麟区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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