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10 来源: 浏览:1361
序号 | 考核断面 级别 |
流域 | 断面名称 | 所在水体 | 2014年水质现状 | 2020年水质目标 |
1 | 省级 | 珠江流域 | 龚家坝 | 南盘江 | 劣Ⅴ类 | Ⅳ类 |
2 | 市级 | 珠江流域 | 潇湘小区 | 南盘江 | Ⅲ类 | Ⅳ类 |
3 | 市级 | 珠江流域 | 王家桥 | 南盘江 | Ⅳ类 | Ⅳ类 |
4 | 市级 | 珠江流域 | 老吴大桥 | 南盘江 | Ⅳ类 | Ⅳ类 |
5 | 市级 | 珠江流域 | 三孔桥 | 南盘江 | Ⅳ类 | Ⅳ类 |
6 | 市级 | 珠江流域 | 篆长河石头寨 | 南盘江 | Ⅲ类 | Ⅲ类 |
序号 | 考核断面级别 | 水源地名称 | 2014年水质现状 | 水质目标 |
1 | 市级 | 潇湘水库 | Ⅱ类 | 保持稳定 |
2 | 市级 | 水城水库 | Ⅱ类 | 保持稳定 |
序号 | 原始编号 | 在所城市 | 考核点位(详细位置) | 2014年 现状 |
水质级 别要求 |
1 | QS59 | 麒麟区 | 珠街乡 | 良好 | 水质级别保持稳定,改善较差水质。 |
2 | ZK46 | 麒麟区 | 冷冻厂 | 较差 | |
3 | QS86 | 麒麟区 | 笕草坝龙潭 | 良好 | |
4 | MJ601 | 麒麟区 | 文昌街 | 较差 |
序号 | 考核断面级别 | 所属流域 | 断面 名称 |
经度 | 纬度 | 2014年水质现状 | 超标指标 (超标倍数) |
2020年水质目标 | 责任单位 |
1 | 省级 | 珠江流域 | 龚家坝 | 劣Ⅴ类 | 总磷、氨氮 | Ⅳ类 | 麒麟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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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及指标 | 完成 时限 |
牵头 单位 |
配合单位 | |
1 | 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 清理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手续不健全、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印染、炼焦、洗煤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业企。 | 2016年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区环境保护局、区发展改革局 |
2 | 实施焦化、印染、农副产品加工、农药等行业清洁化改造。列出《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项目清单》。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区环境保护局 | ||
3 | 制定辖区内焦化、印染、农副产品加工、农药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目标、任务和期限。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 | 区环境保护局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
4 | 对辖区内的工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的环保基础设施进行排查,核实各企业废水预处理、集聚区污水与垃圾集中处理、在线监测系统等设施是否达到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集聚区要列出清单并提出限期整改计划。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 | 麒麟工业园区 | 区环境保护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
5 | 开工建设南片区污水处理厂,城北片区未收集处理的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到沾益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区发展改革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局 | ||
6 | 制定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准规范,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水库汇水区、供水通道沿岸等敏感区域要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水。 | 区农业局 | 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环境保护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7 | 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 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依据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落后产能淘汰实施情况和当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 区工业和信息化 | 区发展改革局、区环境保护局 | |
8 | 完成城区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企业的排查。 | 区工信局 | 区环境保护局 | ||
9 | 严格城区规划蓝线,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严格水域岸线,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完成水域岸线现状调查,对非法挤占的,制定限期退出计划。逐步建立生态空间保护的评价考核追责制度。 | 区规划局、区国土资源分局 | 区环境保护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 | ||
10 | 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 控制用水总量,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 | 区水务局 | 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局 | |
11 | 开展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排查,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对未经批准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编制地面沉降区地下水压采方案。超采区内禁止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 | 区水务局、国土资源分局 | 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局 | ||
12 |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2016年8月底前,制定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计划。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雨水利用设施。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水务局、区质监局 | ||
13 | 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 建立行政区域内从水源地到水龙头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信息。2016年年底前,依法清理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 | 区环境保护局 | 区水务局、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14 | 编制南盘江(麒麟段)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开展南盘江麒麟段治理,启动转长河等小流域治理。 | 区环境保护局 | 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水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5 | 2016年7月底前完成对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排查,制定《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处理设施建设、改造计划》。开展地下水监测。 | 区环境保护局 | 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 | ||
16 | 每季度第一个月将本地区上季度黑臭水体整治情况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区水务局、区环境保护局等 | ||
17 | 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执法监管 | 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列出超标和超总量排放企业清单。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每年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 | 区环境保护局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局、区委编办 | |
18 | 环境监管实行网格化管理。 | 区环境保护局 | 区委编办 | ||
19 | 确定全区范围内地表水、饮用水水源等水体控制断面(点)及其水质保护目标,采用近三年监测资料逐一排查达标状况,列出未达标水体清单。对未达标水体制定达标方案,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方案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公开水体达标方案。对水质不达标区域实施挂牌督办,必要时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 | 区环境保护局 | 区水务局 | ||
20 | 充分发挥区场机制作用 | 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 区发展改革局 | 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 | |
21 | 强化科技支撑 | 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对涉及环保市场准入、经营行为规范的法规、规章和规定进行全面梳理。 | 区发展改革局 | 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环境保护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 | |
22 | 强化公众配合和社会监督 | 公开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区环境保护局 | 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
23 | 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 强化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完成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达标改造。 | 2017年 | 区环境保护局 | 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局 |
24 | 推进钢铁企业焦炉干熄焦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电镀行业实施含铬废水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区环境保护局 | ||
25 | 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 | 区农业局 | 区环境保护局 | ||
26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区环境保护局 | ||
27 | 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 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水务局、区质监局 | |
28 | 完成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和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工作。 | 区水务局、国土资源分局 | 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局 | ||
29 | 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 完成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区建筑和排污口清理工作。 | 区环境保护局、水务局 | 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30 | 加油站地下油罐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 | 区环境保护 | 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 | ||
31 | 开展行政区域内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优良水体生态环境安全调查与评估,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 区环境保护局 | 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 | ||
32 | 城区建成区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区环境保护局、区水务局 | ||
33 | 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 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积极推动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 | 2018年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环境保护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 |
34 | 全力保障水生态安全 | 开展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 2019年 | 区环境保护局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35 | 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 2020年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区发展改革局、区规划局、区环境保护局 |
36 | 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区发展改革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局 | ||
37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所有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得到有效处理。 | 区综合执法局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环境保护局 | ||
38 | 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70%以上,粪便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 区农业局 | 区环境保护局 | ||
39 |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80%以上,化肥、农药利用率提高到3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2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50%以上。 | 区农业局 | 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环境保护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0 | 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环境综合治理率达55%以上。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环境保护局 | ||
41 | 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 完成辖区内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应编制并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 | 区环境保护局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