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04 来源:麒麟区林草局 浏览:41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彻底如期高质量完成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涉及麒麟区问题整改任务,按照《关于做好省级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定期调度及验收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曲环督办字〔2025〕-11号),根据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办公室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麒麟区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麒办发〔2025〕7号)要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对牵头负责整改的问题进行梳理,坚持问题为导向开展整改。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天然林毁坏问题突出(省级编号40—3)”和“公益林管理仍有漏洞(省级编号40—4)”问题已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要求完成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关于“天然林毁坏问题突出”问题
(一)问题基本情况
天然林毁坏问题突出(省级编号40—3)。督察报告指出:森林法规定,实行天然林全面保护制度,严格限制天然林采伐。2021年以来,全省森林处罚案件34005件,涉及林地8932公顷,其中天然林4516公顷。督察发现,仅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就有5处共215亩天然林被盗伐。《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明确,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2020年12月,蚂蚁堆乡126亩天然林按人工林违规申报,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把关不严,违规发放采伐许可证,导致159亩天然 林被毁。2023年2月,省市两级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把 关不严,予以同意将上述地块调出天然林范围。一些地方在天然林下种植咖啡、茶叶过程中,为了提高产量,采取围剥树皮等隐蔽性手段,造成林木死亡。抽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普文镇发现,15.9亩天然林被蚕食,63棵树根部树皮被围剥。
(二)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林草行政许可业务培训,切实提升行政许可办理质量和水平,强化采伐审批管理和采伐作业行为监管,严禁超审批范围采伐、少批多采、边批边采、未批先采等违法使用林地行为。二是在天然林调查核实工作基础上,结合全省林草湿荒资源普查工作进一步核实甄别天然林,根据普查核实认定情况,于2025年9月底前对起源等属性因子进行调整,确定天然林范围,夯实森林资源管理基础,提高森林资源精准管理水平。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培训方案,请省、市、区有关资源管理专家,对负责森林资源管护的干部职工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二是加强天然林用途管制。认真执行天然林保护措施,严格禁止毁林开垦、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严管天然林地征占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建设项目征用、占用林地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三是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坚决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切实加强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明确采伐审批程序,严格实行采伐公示制度,全面禁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有效控制公益林采伐,“十四五”期间,未发生超限额采伐情况;四是加强毁林案件查处,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加大破坏森林和草原案件查处力度,加大基层森林管护工作的检查和督促,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对非法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毁林开垦、毁林种植养殖,偷砍滥伐林木和野生植物、剔剥树皮采割松脂;乱捕滥猎或伤害野生动物,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确保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切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五是加强森林资源统一管护体系建设。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关于组织开展森林资源统一管护县级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编制了《麒麟区森林资源统一管护实施方案》,建立区级→镇(街道)→行政村→管护责任区全域覆盖的森林资源统一管护体系,统一制定了《麒麟区生态护林员管理考核办法》将护林员的管护职责落实到山头地块,将天然林保护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抓好落实,实现生态护林员统一规范管理,通过调查规划和方案编制,麒麟区2023 年林草湿综合监测成果数据(过程数据)林地面积1041515亩,区划管护责任区322个全区森林资源统一管护体系建设统一区划管护网格责任区207个,统一落实护林员172人,统一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成效考核,实现了森林资源管护全覆盖;六是在天然林调查核实基础上,结合全省林草湿荒普查工作进一步核实甄别天然林,根据普查核实认定情况,完成3.4万个地类不一致的图斑对接工作,完成316个典型小班外业调查、346个石漠化点位复测工作和管理边界确认工作,目前成果已上报至国家林草局审核,于2025年9月底前对起源等属于因子进行调整,确定天然林范围,及时掌握天然林变化情况,完善天然林基础数据信息,建立完整、准确的天然林数据库,夯实森林资源管理基础,逐步提升天然林精细化保护管理水平。
二、关于“公益林管理仍有漏洞”问题
(一)问题基本情况
公益林管理仍有漏洞(省级编号40—4)。督察报告 指出:《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明确,国有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原则上不得调出。但2021 年以来,全省国有国家级公益林减少59.9万亩,其中调出 11.8万亩,国有省级公益林减少112.1万亩,其中调出30.9 万亩。 临沧市黑惠江沿岸9000亩林地应划为国家级公益林,南汀河周边9万亩林地应划为省级公益林,均未划定。2020 年以来,西双版纳州3.45万亩橡胶林被采伐后,违规改种菠萝蜜、香蕉等作物。督察还发现,楚雄州金进商务公司姚兴村砂场等3家砂石场违法占用林地共117.8亩;保山市河湾光伏项目超范围使用省级公益林9.2亩,压麦省级公益林25.7亩;楚雄州柳树冲光伏项目超范围使用林地56.9亩,其中省级公益林14亩。普洱市澜沧县林业和草原局违规批准皆伐600亩思茅松。
(二)整改措施
一是全面核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优化调出情况,根据核实结果,对确需纳入公益林管理的,按程序报市林草局等单位审核。二是严格按照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公益林年度变更数据审核和公益林数据库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公益林管理工作。
(三)整改落实情况
1.省级公益林进一步优化情况。我区在2021年公益林优化工作时,调出了国有省级公益林127亩。于2023年3月10日启动了麒麟区省级公益林进一步优化工作,于2023年9月18日完成成果上报,于2023年12月26日通过省级验收并启用,进一步优化后麒麟区省级公益林总面积为261346亩,其中麒麟区本区域省级公益林159654亩(集体和个人159482亩(经开区19047亩),国有172亩);曲靖国有海寨林场国有省级公益林101692亩。
2.根据《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转发关于做好国有公益林调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提醒函》以及《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国有公益林调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提醒函》的相关要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紧密结合补偿与管理的实际情况,针对国有省级公益林调出所下发的图斑,进行了全方位的核实。通过细致的工作,摸清了土地类型、权属等详细情况,并进一步梳理了调出的具体原因。经核实,麒麟区国有省级公益林调出范围涉及355个图斑,面积127亩,林地权属为国有,拟全部恢复为公益林并上报纳入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
三、下步工作
今后的工作中,麒麟区将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反思各级通报的典型问题,以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绿色生态保护工作,推动督察整改落地见效。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常态化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重点公益林实行目标管理,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确保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切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生态保护管理工作。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