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区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

关于规范医保持卡、持证(扫码)就医 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8  来源:  浏览:1529

    为进一步推进参保人员持卡就医及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应用工作,保障参保人的医疗保障权益,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届时不允许再使用身份证号码就医结算。

    自2022110800:00时起,凡曲靖市参保人(包括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到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含门诊和住院)必须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医保结算。

    自2022120100:00时起,到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必须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医保结算。

一、如何领取医保电子凭证?

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实名注册,领取医保电子凭

二、如何帮家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绑定亲情账户)?

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点击右下角“我的”。

点击“我的家庭成员‘+’”

 

选定“使用身份证号绑定”,单击“确认”。

提示“家庭成员添加告知书”,选定“已阅读家庭成员添加告知书”,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

按要求填写“身份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点击“添加账户”即可。

 

CopyRight 2016-2022 版权所有 |  备案号:滇ICP备05005095号-2 滇公网安备53030202000210号 技术支持: 华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