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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事项

麒麟区越州镇人民政府关于举行《越州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发布时间:2024-11-01  来源:越州镇  浏览:704

为保证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合法性,充分体现群众意愿,坚持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的工作原则,推动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衔接《曲请市麒麟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越州镇人民政府决定对《越州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草案公示情况

20241030日至20241128日,为期30日,《越州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草案公示稿已通过麒麟区越州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全社会进行公示。

如需了解《越州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草案公示稿,可点击以下链接:https://www.ql.gov.cn/gov/public/detail/tzgg/69632.html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越州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411月上旬在麒麟区越州镇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后续公告中公布。

四、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1520人,其中,

1.本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熟悉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有关情况,能够大胆、客观的反映意见和建议,遵守听证会秩序、规则和程序的公民1013人。

2.本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57人。

3.1项或者第2项人员不足时,由麒麟区越州镇人民政府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麒麟区越州镇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的公民,均可申请作为听证代表,于2024114日前(公告发布后5日),向麒麟区越州镇人民政府提交参加听证会的书面申请或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用电子邮件发送至1095872360@qq.com

书面申请可邮寄或送至麒麟区越州镇人民政府(越州镇东门社区东门街)。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六、听证会须知

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及旁听人名单经麒麟区越州镇人民政府核实并确定后,于202411月上旬在麒麟区越州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告。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凡申请参加听证的人员,请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会,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附件:越州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听证会报名表

《越州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报名表.doc


 

麒麟区越州镇人民政府

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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