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26 来源:区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452
当事人:曲靖市麒麟区御龙酒店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汪国平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麒)文综罚字〔2023〕第5号
主要违法事实: 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处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处罚内容: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编号为:530302160005
行政处罚机关: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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