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7 来源: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244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4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曲靖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精神,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机制,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麒麟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公布实施,并将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区教育体育局主管,区教育体育局实施;将区教育体育局主管,区行政审批局实施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曲靖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取消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实施机关调整为区人民政府(由区行政审批局承办),“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增加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权限。
三、根据《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知,取消“燃气经营许可”区级权限。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麒麟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全面清理违规许可、变现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过程监督,切实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附件:麒麟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