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5 来源:麒麟区行政审批局 浏览:6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和《云南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经曲靖市麒麟区行政审批局审核,曲靖市麒麟区联升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符合中介机构代理记账行政许可注销条件,现予公告。注销代理记账许可证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曲靖市麒麟区联升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记账许可证编号:DLJZ53030220170007
机构地址:曲靖市麒麟区紫郡苑9幢1单元301
法定代表人:孔腊梅
业务负责人:孔德朴
许可事项: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业务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公示期内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曲靖市麒麟区行政审批局联系(电话:0874-6195367)。
曲靖市麒麟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