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对下列11家医疗机构因逾期未提出校验申请,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6月2日-6月11日,如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形式于公示期内向麒麟区卫生健康局健体制改革与医政药政管理科反映,反映情况请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号码。
附件:注销名单
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21/0602/20210602110451747.doc
联系部门:曲靖市麒麟区卫生健康局体制改革与医政药政管理科
联系地址:麒麟区紫云南路22号
传真及联系电话:3110728
联系人:李玉阳
曲靖市麒麟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