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2007〕第24号文件,根据国家建设部等九部委第162号令《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云建发电〔2008〕143号《关于全面启动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曲靖市中心城区申请享受廉租住房和租赁补贴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由麒麟区住房保障办公室负责受理和审批。通过个人申请,社区街道初审,经区民政局,区、市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审核后,本次共 517户(累计504户,新增13户)符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条件。名单见附件。
附件:
一、《曲靖市(中心城区)2020年04月-2020年06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累计汇总表(公示)》
二、《曲靖市(中心城区)2020年04月-2020年06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新增汇总表(公示)》
对以上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人员资格存在异议者,请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日内向曲靖市麒麟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874-3187824。
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20/0605/20200605032751223.xlsx
麒麟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