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4年度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决策全过程记录。
二、重大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区人民政府所属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制定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并参照本通知实施。
附件:2024年度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度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决策依据 | 承办部门 | 拟完成时限 | 履行的相关程序 | 工作进展安排 |
1 | 《曲靖市麒麟区中心城区530302013010013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麻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86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7号)、《曲靖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 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 | 2024年12月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正在进行项目规划设计招投标程序。 |
2 | 《曲靖市麒麟区中心城区530302006010037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珠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86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7号)、《曲靖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 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 | 2024年12月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正在进行项目规划设计招投标程序。 |
3 | 《曲靖市麒麟区中心城区530302008010057(沿江片区)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86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7号)、《曲靖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 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 | 2024年12月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正在进行项目规划设计招投标程序。 |
4 | 《云南麒麟产业园区罗汉山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 | 云南麒麟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2024年12月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已完成《罗汉山产业园区Q-3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Q-29-01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意见征询,因曲靖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元范围及名称发生改变,需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的要求完成修改后上报审批。 |
政策解读:关于《2024年度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