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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麒麟区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及调整麒麟区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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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7-26 16:53

2024724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麒麟区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及调整麒麟区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麒区政发〔2024〕18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的相关要求,对已经下放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评估,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及时予以调整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局等单位经实地调研、座谈论证、书面征求意见,按照分类施策、目标导向、因地制宜的原则研究起草了《麒麟区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及调整麒麟区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送审稿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人民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一是《麒麟区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4年版)》所列89项行政职权,其中镇人民政府行政职权89项,街道办事处行政职权42项。在《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所列86项职权的基础上,增加了曲靖市地方性法规《曲靖市乡村清洁条例》授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3项行政处罚事项。

二是《麒麟区赋予镇(街道)行政执法权事项清单(2024年版)》。在2023年赋予镇(街道)132项行政执法权的基础上,结合镇(街道)承接能力及监管情况,对专业技术强、取证难、关联性较强被拆分不利于实际承接、多年未发生或极少发生等难以承接、实施效果不好的48项行政执法权调整回归原职能部门,对赋权事项进行一定程度的压缩,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对基层出现频率高、易发现、易查处的49项行政执法权,继续赋权给16个镇(街道);对职能部门有执法力量且“看得见,管得着”的中心城区行政执法权,仅赋权给中心城区之外的3镇(3街道),其中涉农事项,赋权给中心城区之外的3镇(3街道)及潇湘街道;城市管理事项对中心城区不再赋权,法律法规表述中含有“城市”“城市规划区”的执法事项,仅赋权给涉及“城市”“城市规划区”的3个街道;对消防安全事项分级赋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不再赋权,对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赋权给16个镇(街道)。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形成更加科学的5类“一乡一策”事项清单。

三是取消统一委托执法事项及联合执法事项,由各职能部门与镇(街道)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委托执法和联合执法。


原文链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麒麟区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及调整麒麟区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 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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