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07 来源:麒麟区司法局 浏览:183
为规范我区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00号)、《曲靖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曲政发〔2021〕37号)和《曲靖市麒麟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麒区政发〔2021〕26号),结合麒麟区实际,区司法局牵头编制了《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并通过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自2024年4月28日始至2024年5月30日结束。征求意见期满,未收到公众意见和建议反馈。
特此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