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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救助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12-14  来源:曲靖市麒麟区救助管理站  浏览: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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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救助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提供救助。

2.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救助人员进行救助。

3.实行24小时接待服务,向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告知救助政策及入站须知。

4.向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5.帮助受助人员与其亲属或者流出地民政部门联系。

6.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难流浪乞讨对象,实施主动救助和帮教。

7.对突发急病的求助流浪乞讨人员及时送医院救治。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建引领始终为“先”,做到随事而为。2022年救助站充分发挥党建的“火车头”作用,一手抓救助,一手抓未保,党建与业务得到互促共进。在救助工作中,将“党的关爱之心”无声无形、潜移默化融入救助“爱心”,通过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先锋作用发挥,引领助推“一线一路一站” (树担当作为实干清风,守护救助线;树心系受助人员的为民清风,温暖回家路;树清正廉洁为政清风,建设温馨驿站)建设。2022年,无论是寻亲送爱、7名长期滞留人员特困供养手续办理、寒冬送温暖等重点难点工作我都做到工作亲自参与解决,确保了我站年度各项工作始终稳中有进,蹄疾步稳。2022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6人次,其中创文工作期间劝返20余人(次),护送返乡远涉3省3市,医院救治11人,挽救危重病人3名,救助工作在救危恤苦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为民保暖作用。

在未保工作中,着力发挥支部引领党员作表率、带领中心职工干好未保工作。通过边汇报协调边推动运营,未保中心设施设备得到了优化配备、工作人员得到了优化配置、工作机制与工作重心得以明晰。2022年召开全区工作推进会1次,内部推进会3次,对14个镇(街道)开展未保工作普调1次,高质量完成了调研报告,并对5名高危儿童进行长期跟进。未保工作的良好起步,启示了来年,奠定了基础,也标志着中心正式“上线”运营进入新阶段。

2、教育引领适时在“线”,做到随势而为。一是顺应党的二十大召开国家大事,党内大事,教育引导支部党员干部,守住初心,担起使命;二是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落实支部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之机,各党员干部的信仰作风、纪律遵守、担当作为等内容进行全方位、有序的自省和互相监督;三是借支部党员多为局机关中层干部独特的支部优势,着力发挥示范带动和聚集效应抓党建带队伍。今年,局党组将未保工作交给救助站,体现了党组对我站干部的进一步信任。2022年,救助站支部召开党支部党员会8次,支部委员会1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党课教育11次,参加局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8次,“大讲堂”学习18次,“云岭先锋”夜校节目12次,党员干部远程教育“3+X”12次,志愿服务活动20余次,其他政治理论学习30余次。

3、防微杜渐用力在“常”,做到随时而为。一是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党建“责任书”责任抓经常。二是反腐败工作,坚持对自己身正镜鉴在先,日常相互监督“严”在经常,做到了业务上相互沟通交流、监督上正反典型案例经常警己示人。三是针对支部党员与站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情况,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均及时、适时进行谈话提醒,从严教育管理,2022年,结合廉政风险排控工作,查找一岗双责和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廉政风险点2条上报派驻局纪检组,做到时时提醒、防微杜渐。四是区外送受助人员返乡、大额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都坚持事前请示、事后汇报,同时,许多站内事务自己都主动邀请局机关财务等有关科室进行监督指导。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建办、财务室,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曲靖市麒麟区救助管理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救助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曲靖市麒麟区救助管理站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救助管理站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救助管理站2022年度收入合计1,528,616.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8,616.6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9,758.75元,增长11.6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9,758.75元,增长11.6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单位在职人员经费增加及社保缴费基数增加,二是本年度增加未成年保护福彩公益金创建项目经费,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救助管理站2022年度支出合计1,528,616.68元。其中:基本支出1,384,404.68元,占总支出的90.57%;项目支出144,212元,占总支出的9.4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9,758.75元,增长11.6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546.75元,增长1.14%;项目支出增加144,212元,增长10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单位在职人员经费增加及社保缴费基数增加,二是本年度增加未成年保护创建福彩公益金项目经费,导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救助管理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84,404.6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11,949.98元,占基本支出的87.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2,454.7元,占基本支出的12·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救助管理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4,212.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项目支出,2022年支出144,212.00元,主要用于麒麟区未成年保护创建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救助管理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4,404.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57%与上年相比增加15,546.75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本年度单位在职人员经费增加及社保缴费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8,647.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36%。其中: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68,808.00元,主要用于部门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9,331.52元,主要用于部门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048.11元,主要用于部门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41,127.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7%。其中: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0,916.91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0,210.73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64,6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7%。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64,630.00,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829.63元,支出决算为12,829.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829.6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救助管理站2022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829.63元,支出决算为12,829.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829.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部门厉行节约,“三公”经费保持零增长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6.23元,下降0.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6.23元,下降0.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部门厉行节约,“三公”经费保持零增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救助管理站救助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救助管理站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本部门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发生。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救助管理站资产总额9,837,943.64元,其中,流动资产442,393.29元,固定资产9,395,550.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5,433.4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4,960.00,流动资产减少530,393.4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6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6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6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212031400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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