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14 来源: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浏览:214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21301000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加强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全区贯彻落实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协调全区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2.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负责联系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3.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和社会组织等有关单位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4.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及区委决策部署,研究有关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民族事务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区民宗局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和宗教事务;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5.联系区工商联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6.贯彻落实党的海外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联系港、澳、台及海外有关代表人士,开展联络交友、经贸合作工作以及各项交流活动;做好归侨侨眷、台胞、台属及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工作;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研究并组织落实侨务工作有关政策措施,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工作。
7.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中的实际困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
8.指导下级党委统一战线工作,开展统战干部培训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9.完成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认真筹备,召开2022年度全区统一战线工作暨对台工作会议,起草2022年度统一战线领导小组工作要点报请区委研究后下发执行。
2.配合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持续推进政企月会商制度的落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3.持续开展基层统战规范化建设,着力夯实统战工作基层基础,全面推动统战工作创新,全力推动基层统战工作规范化建设。
4.根据区委政府工作安排,配合区委组织部、区侨联部做好侨联换届工作。
5.进一步拓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形成新阶层人士工作的特色和亮点。
6.丰富完善对区直部门和镇(街道)统战工作的考核内容,调动和促进基层落实统战各项工作任务的积极性。
7.指导配合民宗局推进细化落实宗教事务工作,区委统战部负责牵头和协调,民宗局负责具体实施。
8.组织好对统一战线干部队伍的业务培训,办好统战代表人士素质培训班。
9.积极筹备,结合市委、区委人事安排,组织好麒麟区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换届工作。
10.发挥海外统战工作优势,协调相关部门助推已经落地的台资、侨资企业健康发展,利用侨联、侨办、台办等渠道,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助力麒麟经济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统战科 、民族宗教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1.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收入合计3,917,892.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17,892.1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71,126.20元,增长37.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71,126.20元,增长37.63%,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增加了民族团结示范区补助,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支出合计3,917,892.18元。其中:基本支出1,316,896.18元,占总支出的33.61%;项目支出2,600,996.00元,占总支出的66.3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62,440.65元,增长28.2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0,055.50元,增长3.1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调入人员,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822,385.15元,增长46.2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增加民族团结示范区补助支出,导致项目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6,896.1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32,537.33元,占基本支出的93.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4,358.85元,占基本支出的6.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00,99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展及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民族宗教工作经费320,000.00元。
2.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专项补助经费140,000.00。
3.统战工作专项资金20,000.00元。
4.基层统战专项工作补助经费120,996.00元。
5.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补助经费2,0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17,892.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071,126.20元,增长37.63%,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增加民族团结示范区补助支出,导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68,397.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63%。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5,489.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的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48,416.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75,5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主要用于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70.00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70.00元,下降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俭。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358.85元,减少120,511.12元,下降58.82%,主要原因是部分办公费、零星维修费年末暂未结清,导致机关运行经费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日常办公、水电、零星维修维护、会议等运行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资产总额730,610.01元,其中,流动资产464,131.01元,固定资产266,47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989.5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000.00元,流动资产减少21,010.4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50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50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51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59%。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指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21301111
附件2: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xlsx
附件1: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附件3: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绩效自评表.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