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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中心学校 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12-15  来源: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中心学校  浏览: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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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中心学校

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体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中央、省、市、区、街道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决定,拟订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隶属各类教育体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3.负责推进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太和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中心幼儿园办学水平,协调发展普通民办幼儿教育、校外培训机构和社区教育工作等,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负责对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所管各类教育发展进行督导检查评估。

5.负责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太和小学、太和中心幼儿园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使用,负责太和民办教育专项经费代管拨付,指导改善各类学校办学条件。

6.负责指导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等工作,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太和小学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和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7.主管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中心学校教师工作,规划指导太和中心学校教师队伍及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教师参与全员培训。负责太和中心学校教职工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推广普通话和教师普通话达标工作。

8.负责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中心学校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太和中心学校管辖对象的信访和行风建设。负责指导太和中心学校管辖对象的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和突发事件处置。

9.推进体育领域的公共体育服务,配合指导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太和小学体育设施的管理。负责开展学生体育健身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质监测,组织开展综合性体育运动会。

10.完成区教育体育局和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党建引领,推动党建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育人功能,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2.提升教育质量。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加强教学调研指导和教学质量监测,切实实现减负增效。

3.提高教育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民办幼儿园、培训学校与公立学校同步发展。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安全。

4.推进各类教育科学发展。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推动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进程,推动太和小学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健全完善管理体系,推动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

5.激发教育发展活力。按照省市区统一部署,推进教师“区管校聘”改革。深化名园带民园,扩大民办幼儿园普惠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双减”任务。

6.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健全教育、宣传、监督、考核、奖惩长效机制,加强教师培训培养,健全管理激励机制,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

7.加强教育经费管理,进一步补齐太和小学、太和街道中心幼儿园软硬件短板,推进学校现代化、教育信息化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中心学校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德育室、教研室、教务处、总务处、财务室、信息中心及工会、少先队等职能处室。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事业单位1个,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中心学校。

2.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中心学校下属公办学校2所,分别是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太和小学、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中心幼儿园。

3. 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中心学校辖区内民办学校4所,分别是曲靖市麒麟区太和康乐幼儿园、曲靖市麒麟区建宁街道江滨花园幼儿园、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童一轩幼儿园、曲靖市麒麟区紫云雅园幼儿园。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中心学校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中心学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中心学校2022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中心学校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中心学校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中心学校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中心学校2022年度收入合计9,399,713.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13,717.92元,占总收入的85.2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385,995.25元(含教育收费1,385,995.25元),占总收入的14.75%;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7,063.82元,增长1.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6,831.43元,下降1.0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193,895.25元,增长16.27%;经营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是学生人数增加,生均公用经费增加,事业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中心学校2022年度支出合计9,947,825.39元。其中:基本支出9,947,825.39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1,607.05元,增长2.0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1,607.05元,增长2.07%;项目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是学生人数增加,办公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中心学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47,825.3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08,548.19元,占基本支出的67.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39,277.20元,占基本支出的32.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中心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与2022年均没有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90,715.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33%。与上年相比减少678,633.47元,下降7.74%,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6,765,121.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学校公用经费、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2,822.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1%。主要用于学校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离退休人员经费资金等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79,101.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5%。主要用于学校卫生健康、公务员医疗经费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333,6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2%。主要用于学校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中心学校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中心学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中心学校资产总额30,138,849.33元,其中,流动资产919,455.16元,固定资产29,219,394.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380,390.1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27,523,416.17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36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36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中心学校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政府采购: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36204801111

附件:

附件1: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决算报表部分).XLS

附件2: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xlsx

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中心学校 2022年度部门决算(绩效自评部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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