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6 来源: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浏览: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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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精神,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责是:一是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有关政策的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二是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三是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四是负责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措施的组织落实。五是完成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不断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二是圆满完成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任务;三是积极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四是确保其他优抚对象政策待遇精准落实到位;五是深入开展双拥各项工作;六是认真组织做好烈士褒扬工作;七是全力做好涉军群体权益维护和信访维稳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优抚科、规划财务科、安置与权益维护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主要原因为:2019年机构改革,车辆由政府划拨我单位使用,无产权,未移交过户。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7,060.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59.33万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0万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95.28万元,下降12.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87.66万元,下降12.2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7.62万元,下降84.48%。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调整和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基本支出随之减少;二是抚恤人员经费列入项目,2023年从人员经费基本支出变更为项目支出,项目随之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7,069.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87万元,占总支出的3.92%;项目支出6,793.03万元,占总支出的96.0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38.51万元,下降12.8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846.35万元,下降96.11%;项目支出增加5,807.85万元,增长589.5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调整和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基本支出随之减少;二是抚恤人员经费列入项目,2023年从人员经费基本支出变更为项目支出,项目随之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6.8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2.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93.0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中央抚恤补助经费5,204.22万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人员的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金等;
2.退役士兵安置1,024.56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补助和退役士兵管理教育等;
3.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经费165.88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日常管理支出;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7万元,主要用于企业下岗失业伤残军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支出;
5.卫生与健康支出377.10万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医疗保险支出和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59.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5%。与上年相比减少987.66万元,下降12.27%,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调整和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基本支出随之减少;二是本年项目减少,项目相比上年度被精减一部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46.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16%。主要用于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4.30万元,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9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59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75万元;20808抚恤5,209.82万元,其中:2080801死亡抚恤225.78万元,2080802伤残抚恤1,644.04万元,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161.96元, 2080805义务兵优待872.35万元,2080806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46.36万元,2080808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24.47万元, 2080899其他优抚1,234.87万元;20809退役安置支出1,024.56万元,其中: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281.41万元,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563.90万元,2080903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27.39万元;2080904退役士兵管理教育4·15万元,2080905军队转业干部安置128.13万元,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19.59万元;2082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367.49万元,其中:2082801行政运行212.19万元,2082804拥军优属0.60万元,202899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154.71万元;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8万元,其中: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9.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1%。主要用于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0.78万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24.56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02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0.81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0万元,21014优抚对象医疗158.28万元,其中: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58.2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22102住房改革支出23.39万元,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23.39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遵守麒麟区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相比上年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44万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长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长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42万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2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各级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严控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二是严格遵守麒麟区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相比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注:因2019年机构改革,车辆由政府划拨我单位使用,无产权,未移交过户)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4万元,比上年减少1.24万元,下降7.96%,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二是各级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严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运行办公日常业务开支。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维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资产总额325.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1.73万元,固定资产54.2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1.4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9万元。主要原因:流动资产大幅增加,负债在年终得于及时偿还。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9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三公”经费预算数:指麒麟区烈士陵园(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212076300201111
附件:曲靖市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