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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11-06  来源: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浏览: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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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党的建设有关要求,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区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区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3.配合区委有关单位抓好区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区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向区委汇报、反映,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4.负责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换届选举和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纪委负责人的考察、任免、培训工作;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5.指导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指导、检查、督促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6.完成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探索“五项举措”提升机关党建质量,一是“两个清单”规范发展党员。使用入党材料清单和审核意见清单对5个阶段25个步骤60个材料实管理,全程实现台化、清单化、规范化、电子化,逐项审核签字把关,做到一人一档两清单,确保发展党员程序到位、材料齐全、档案规范。今年已发展党员41名,确定入党积极分子44名、发展对象20名。二是智慧党建平台学管用常态化。针对智慧党建信息录入不及时、数据库维护不到位、管理运用覆盖率低等问题,建立“党组织书记、直接责任领导、直接责任人(管理员)”共同参与的平台系统管理使用定期研判制度,通过专人盯、定时督的方式实行“周监测、旬督促、月销号”动态台账管理,学管用情况适时通报,纳入日常考核,常态化启动约谈问责机制,确保严在经常、考在日常。三是“双反馈双督促”推动党建问题共促共改。工委与区委巡察办建立“双反馈双督促”工作机制,巡察发现的党建问题反馈工委,工委发现的党建问题反馈巡察机构,畅通党建问题反馈渠道,双向合一督促整改,实现信息共享、责任共履、整改共促。今年已开展反馈2次,共涉及第十五轮巡察回头看8个单位。四是探索实施“模范机关”创建。制定“模范机关”创建的五大方面21项正向指标、10项反向指标、6项加分指标,做到创建有标准、评价有标尺;建立责任落实、督促检查、典型激励、考核问责、动态管理等长效机制和交叉检查、专项抽查、随机调研等动态创评机制,坚持开门搞创建,按年度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开展创评并命名,计划用3年时间实现全覆盖,使创建“模范机关”的过程成为提升党建质量、破解发展难题、推动事业发展的过程。今年计划创建考评36个单位,12月底前完成考核。五是点面结合打造机关党建典型。按抓点带面促整体的思路,工委在职干部分片挂钩直属党组织,实行挂图作战、序时推进、项目化管理机制,每月到点推、每季调研促、每年召开现场会学,打造可看可学、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过得硬的机关党建示范点,以点带面,突出特色,打造品牌,提升机关党建整体水平。

2.抓实“六项工作”夯实党建基础,一是明确党建重点进行部署。年初印发了《区委区直机关工委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2023年度区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2023年度区直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对今年机关党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机关党建抓什么、怎么抓。二是在组织体系方面理顺关系。进一步调整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今年新成立机关党委1个、机关纪委1个、党支部5个,临时党支部2个,更名2个,增设支部委员会5个,正常开展换届选举,健全党组织班子。三是党员教育监督管理抓细抓常。定期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认真落实中心组理论学习巡听旁听制度,抓实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与各直属机关党组织签订责任书。严格落实“万名党员进党校”要求,综合运用“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培训,今年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务干部培训各1期,党员培训率达100%。四是支部规范化建设巩固提升。已完成了三年的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验收工作,今年重点在巩固提升上加大力度,已累计达标302个党组织,命名区级示范党支部7个、市级示范党支部3个、省级示范党支部2个。五是严格落实党的政治生活制度。定期督促各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党费日、党员积分制管理、支部主题党日等制度,圆满指导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工作。到目前已收缴党费已全额上缴。六是深入开展清廉机关创建。开展“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和学习深不深、思想纯不纯、效率高不高、工作拖不拖、纪律严不严、责任实不实为主要内容的“六不”自查自纠活动。带头“转作风、优服务、提效能”,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以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积极配合纪检部门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深入排查整顿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已完成部署、组建机构、动员培训、基层党组织自查、分类汇总等工作,排查结果已报区委组织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纪检科、宣传科、党员培训中心。

所属单位0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纳入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83.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7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9.55元,下降13.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29元,下降7.6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14.26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上级科协区财政支持的项目减少,项目资金减少,本年收入相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8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75万元,占总支出的94.01%;项目支出10.99万元,占总支出的5.9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9.55万元,下降13.8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0.05万元,下降0.03%;项目支出减少29.50万元,下降72.8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实施的项目减少,项目资金减少,节省开支等导致本年支出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2.7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2.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9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75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5.29万元,下降7.68%,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零余额账户额度难以申请,我单位进一步压缩日常公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6.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45%。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奖金及日常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人员经费、职业年金缴费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6%。主要用于单位开支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3%。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9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0.4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强化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控制各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45万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5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认真落实公务接待管理条例,反对铺张浪费,导致公务接待费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4万元,比上年增加0.20万元,增长1.92%,主要原因是日常工作任务和专项工作增多等原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业务开支和差旅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资产总额87.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5.41万元,固定资产12.0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6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3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3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六、“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286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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