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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11-06  来源: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  浏览: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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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在麒麟区委、区政府及各级公安机关领导下履行职责并开展公安业务工作。

1.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赋予的法定职责,具体为: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管理户政、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等有关事务;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组织的各类治安防范工作。

2.履行麒麟区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

(1)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研究部署全区公安工作。

(2)研究制定全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并抓好指导、监督、检查、落实。

(3)分析研究全区社会治安形势,掌握影响和危害全区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提供依据。

(4)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5)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处置群体性事件,开展反恐业务建设,打击恐怖犯罪活动。

(6)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管理户政、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麒麟区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8)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查破危害交通安全的案件,开展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培训工作。

(9)指导监督依法承担的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

(10)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1)开展行动技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2)负责警卫特定人员安全,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13)组织开展警营思想文化、纪律作风和道德建设,实施公安队伍的教育培训,组织实施公安装备、物资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组织落实表彰奖励、优抚等关爱民警措施。

(14)监督和保障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依法维护民警合法权益,查处公安队伍中的违法违纪案件。

(15)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16)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完成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统一部署的专项行动;完成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督办的重特大案件侦办;完成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安排的重大活动安保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麒麟公安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这一主题主线,全面开展“三抓三做”主题实践活动和“七大攻坚行动”,为麒麟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党建引领“雁阵效能”更加释放。加强党的领导,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第一议题”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微党课,调查研究成果全量转化,“以案促改”见事见效,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持续提升。

2.公共安全“前端防护”更加牢固。强化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圆满完成首届“清凉麒麟”系列文体活动、大型演唱会、跨年文艺活动安保。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双百行动”,推动建设生命防护工程30公里,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零发生”。深化“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校园安全“八条措施”“4个100%”,护学岗全面加强,全力护航师生安全。

3.打击犯罪“铁拳利剑”更有力度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组织开展集中打击突出违法犯罪,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和“盗抢骗”“食药环”“黄赌毒”及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违法犯罪。

4.社会治安“严管严控”更见实效。深化“打防管控建治”六张网建设,高位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社会治安乱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积极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5.综合治理“守正创新”更有成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红色哨兵”“麒麟义警”“夜鹰观察队”“警医联动醒酒室”等基层治理品牌,有效助推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创建

6.执法普法“典型示范”更加融合。全面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全流程执法监督管理。扎实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广泛开展线上线下普法,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明显提升

7.利民惠民“主动服务”更加暖心。紧扣服务发展理念,各派出所建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深入开展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满意率97%。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内设机构情况涉密,不予公开。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即: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

纳入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数量及分布情况涉密,不予公开。涉密文件名称: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麒区政办发〔2012〕20号)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6人(离休0人,退休166人)。

年末其他人员1189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189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27辆,在编实有车辆117辆。缺编10辆,主要原因为分局2023年报废车辆后新购入的车辆手续正在办理,未将其列入2023年度资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6,312.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011.40万元,占总收入的98.8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1.40万元,占总收入的1.1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23.80元,下降3.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14.24元,下降3.40%,主要原因为本级财政资金有限,按财政统筹安排拨付资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109.56万元,下降26.66%,主要原因为各级财力有限,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和本级财政横向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6,27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15.58万元,占总支出的71.62%;项目支出7,455.53万元,占总支出的28.3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259.65万元,下降11.0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844.71万元,增长25.68%,主要原因为正常人员工资增长变动项目支出减少7,104.37万元,下降48.79%,主要原因为分局上年度支付项目尾款较集中,今年新增项目按进度尚未进行全部支付;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815.5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150.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65.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55.5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公安机关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提升办事效率和窗口服务质量、出入境管理、治安管理、疫情防控、大型活动安保及省市级公安机关统一行动、区委、区政府部署安排的其他公安业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支出。由于公安机关具体项目情况涉密,不予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11.40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1%。与上年相比减少3,278.78万元,下降11.19%,主要原因为按照财政资金统筹安排和拨付情况进行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2,906.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11,347.51万元执法办案支1,719.59万元其他公安支出科目支出9,839.11万

5.教育支出0.00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54.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30.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94.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5.5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1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6.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441.9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支出94.70万元

10.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支出0.00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等支出0.00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13.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913.97万元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支出0.00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支出0.00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1.64万元,决算为27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14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4.60万元,决算为13.8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10%,完成年初预算的13.2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3.90万元,决算为258.0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90%,完成年初预算的140.3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1.64元,支出决算为27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23.14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104.60万元,决算为1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183.90万元,决算为25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3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度按照财政预决算要求,分局竭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8.96万元,增长33.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8.79万元,下降57.5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7.75万元,增长51.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的主要原因是受财政资金拨付影响,以前年度累积的未拨付“三公”经费在本年度支出,导致经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3辆。分局公安业务需要及执法执勤用车实际,在严格按照《云南省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置更新申请表》报备审批后,更新购进执法执勤车辆3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7辆。主要用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管理、侦查办案、治安管理、经济犯罪侦查、出入境管理等公安机关预防、制止和打击违法犯罪、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秩序、开展信息技术、网络安全等安全保卫工作、重大活动安保、巡逻防控、纠纷调解及服务群众等业务工作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5.43万元,比上年减少71.23万元,下降9.67%,主要原因是受财政资金拨付影响,工会经费未全部拨付到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资产总额38,437.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249.73万元,固定资产4,740.5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4,074.60万元,无形资产2,119.0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253.16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24.6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87.6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2辆,账面原值133.1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0项,账面原值123·1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25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7.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5.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5.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5.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4.9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77.3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说明: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涉密,不予公开。

说明: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涉密,不予公开。

说明: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23年项目支出涉密,不予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对未达到规定标准,但在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三、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等。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31201111

附件: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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