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6 来源: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人民政府 浏览: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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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人民政府地处麒麟区东南部,距城区25公里,南面与越州镇毗邻、东面与东山镇毗邻,辖9个村委员会,1个社区居委会,全镇国土面积193.5平方公里,是典型的山区农业镇。麒麟区茨营镇人民政府辖6家统管会计核算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林水、社会保障、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应急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一是落实方针政策,二是发展农村经济,三是加强社会管理,四是提供公共服务,五是维护社会稳定,六是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六届三次全会、区委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题,以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和“三抓三促”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奋力实现“一带两园三地四镇”建设目标。实施产业强优工程,培育集群成链茨营立足农业大镇优势,优化资源配置,培育新业态,推动产业延链补链和转型升级,不断夯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经济基础。实施生态绿美建设,打造美丽宜居茨营围绕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星级村创评工作目标,全面开展乡镇、村庄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加快建设一批生态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不断提升乡村品质。实施民生保障工程,建设文明幸福茨营。树牢“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全面巩固脱贫成效,推进乡村振兴,以“民生之暖”保稳定、促发展。实施治理提质工程,构建和谐稳定茨营,以平安创建为抓手,持续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巩固安全生产,强化法治宣传,深化市域社会治理,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实施效能提升工程,激发务实担当茨营始终把初心落在行动上、把使命担在肩膀上,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负重托、无愧时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尽职尽责让人民满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茨营镇人民政府
2.茨营镇财政所
3.茨营镇党群服务中心
4.茨营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5.茨营镇城乡规划建设中心
6.茨营镇综合执法队
以上这6家单位,部门决算均未进行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茨营镇人民政府
2.茨营镇财政所
3.茨营镇党群服务中心
4.茨营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5.茨营镇城乡规划建设中心
6.茨营镇综合执法队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5,203.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71.11万元,占总收入的66.7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732.23万元,占总收入的33.2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63.92万元,下降8.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27.90万元,下降15.3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163.98万元,增长10.4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实施较大的新项目,项目收入减少,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多,导致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5,24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5.99万元,占总支出的29.27%;项目支出3,712·48万元,占总支出的70.7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66.09万元,下降4.8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13.00万元,下降51.22%;项目支出增加1,346.91万元,增长56.9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杜绝浪费,项目支出方面增加物流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等发展类型项目资金的投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35.9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74·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12·4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3年茨营镇自有资金专项经费支出1714.18万元,项目已完成;政府采购经费支出3.34万元,项目已完成;茨营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支出31.81万元,项目已完成;2023年度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定额补助(公用)经费支出62.00万元,项目已完成;2023年非税收入列支补助经费支出7.96万元,项目已完成;2023年茨营镇自有资金专项经费支出13.85万元,项目已完成;“清廉村居”创建补助经费支出6.00万元,项目已完成;2023年茨营镇自有资金专项经费支出10.62万元,项目已完成;2023年村(社区)干部参加保险财政补助经费支出11.05万元,项目已完成;2023年茨营镇自有资金专项经费支出0.08万元,项目已完成;2023年村(社区)干部参加保险财政补助经费支出8.75万元,项目已完成;曲靖市财政局下达小河太平桥乡村振兴预算经费支出5.00万元,项目已完成;2023年茨营镇自有资金专项经费支出28.18万元,项目已完成;2023年中央和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资金支出37.08万元,项目已完成;2022年中央和省级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支出60.00万元,项目已完成;2023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支出13.00万元,项目已完成;2023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第二批)奖补资金支出17.00万元,项目已完成;2018至2023年麒麟区农口机关事业单位专项经费支出160.00万元,项目已完成;2018至2019年区级新植蚕桑补助经费支出20.00万元,项目已完成;2023全市驻村第一书记省级工作经费支出4.60万元,项目已完成;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支出30.00万元,项目已完成;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10.00万元,项目已完成;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支出50.00万元,项目已完成;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经费支出41.00万元,项目已完成;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经费支出128.00万元,项目已完成;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支出150.00万元,项目已完成;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50.00万元,项目已完成;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经费支出22.40万元,项目已完成;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补助经费支出500.00万元,项目已完成;2023年区级农村贫困对象动态帮扶和返贫预警监测工作经费支出3.07万元,项目已完成;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10.00万元,项目已完成;2022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村集体经济)经费支出94.00万元,项目已完成;茨营镇物流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期工作经费支出100.00万元,项目已完成;2022年“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以奖代补专项经费支出13.60万元,项目已完成;2022至2023年区级6个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相关经费支出247.80万元,项目已完成;2023年茨营镇自有资金专项经费支出7.11万元,项目已完成;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洪涝灾害救助补助资金支出6.00万元,项目已完成;2022年市级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资金支出15.00万元,项目已完成;2022、2023年省级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支出20.00万元,项目已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6.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5.47%。与上年相比减少582.90万元,下降14.5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厉行节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杜绝浪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5.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98%。其中:
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576.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政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村(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贴和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5.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2010350事业运行支出300.38万元,主要用于除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外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7.9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所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茨营镇团结村委会“清廉村居”创建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4.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7%。其中: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8.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经费;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6.5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4.8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0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3.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遗属补助;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8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0.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4.2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0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1.0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公务员补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职工工伤保险费;
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8.7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卫生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8.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4%。其中:
2120104城管执法支出23.71万元,主要用于镇城管执法队经费;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茨营镇小河村委会太平桥村小组乡村振兴建设工作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1680.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92%。其中:
2130104事业运行支出280.7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130106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37.08万元,主要用于茨营镇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支出;
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支出90.00万元,主要用于“厕所革命”项目支出;
2130153农田建设支出160.00万元,主要用于农田标准化建设项目;
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区级新植蚕桑补助经费支出;
213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60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补助经费;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0.0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经费支出;
2130505生产发展支出419.00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支出;
2130506社会发展支出22.40万元,主要用于茨营镇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技术服务费支出;
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513.07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创建工程项目费等支出;
2130706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94.00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1%。其中:
2160699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茨营镇物流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期工作经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61.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1%。
2200104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支出13.6万元,主要用于茨营镇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技术服务费支出;
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47.80万元,主要用于2022至2023年区级6个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经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7.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5%。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97.8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其中:
2240703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茨营镇中央自然灾害洪涝灾害救助物资款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1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1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98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9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19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1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资金紧张,本年度未安排拨付,此项支出已从自有资金中安排。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5.30万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30万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00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本年度未安排拨付,此项支出已从自有资金中安排。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茨营镇农业发展、安全生产、应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94万元,比上年增加35.15万元,增长136.29%,主要原因是:一是业务量增加,增加了办公设备使用频率,消耗更多办公用品,从而增加经费;二是物价上涨,办公用品、设备、水电费等物价上涨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三是人员相关费用增多,人员数量增加,新职工需要配备办公用品及设备,增加了开支。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水电费、设备维护费、通信费、办公用品和耗材,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外出所需的交通、食宿、通信等费用、包括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考试等费用以及机关日常运行所需的各种支出,如会议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16,318.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37.58万元,固定资产333.1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4,522.25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9.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38.4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2,354.6平方米,账面原值935.96万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24.8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3681.80平方米,账面原值10.87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87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4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4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人民政府无其他相关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49801111
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