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8 来源: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组织部 浏览:219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20301000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党的建设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保证党的章程、准则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及党组织工作的条例、规定在全区党组织和党员中实施。二是研究、指导并提出全区党组织建设特别是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和措施,不断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切实做好党员的教育和党员的管理工作,制定全区发展党员的计划措施。三是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研究制定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意见,提出镇(街道)和部委办局及其他列入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区管干部的考察、任免、工资、待遇,离(退)休审批手续的办理;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分流及安置,代区委管理一批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四是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进行具体帮助指导、督促检查。对镇(街道)、科(局)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进行帮助指导,并对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收集、统计、综合、总结。五是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拟定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指导、协调、检查各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搞好干部教育,协助区主管部门搞好干部培训工作,制定并指导好全区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做好制片、供片的组织工作。六是负责全区干部的选拔、任用、监督、审查及历史遗留问题的审理工作。管理党员、区管干部的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七是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管理区委老干部局。八是统筹抓好全区党群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工作。九是坚持不懈地抓好部门自身建设,完成区委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突出“学深悟透”“推动发展”,稳步推进主题教育。坚持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组织54名处级领导干部开展读书班集中学习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带动全区1929个党支部组织学习3946次、研讨交流1996次,2247名流动党员、“三新”党员全覆盖领取学习资料包并开展学习。35名处级领导坚持破立并举,领衔省域副中心核心区建设、农民增收等课题,深入东门街拆迁安置现场、越州工业园区等基层一线开展调研77次,发现问题33个,有效推动解决39项民生实事。以“四下基层”为重要抓手,梳理民生项目20件,民生实事8件,非公商住楼房款及产权问题处置、麒麟职教集团债务资产问题化解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11所中小学、幼儿园改扩建项目加速推进。结合调查研究、环保督察、专项巡察等发现反馈问题,制定5个专项整治方案,梳理形成区委检视整改8个重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5条,持续开展七个专项整治,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星级自然村540个,受理乡村振兴领域线索82件,办结45件;开展基层治理不良现象自查自纠,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通报典型案例3期13起。
二是突出“凝心铸魂”“学以致用”,深化党的理论武装。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的首课、主课地位,围绕“三区”发展定位和系列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印发《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要点》《2023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和各类党员干部教育主体班次计划,举办全区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2期,培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903名。依托智慧党建双向视频会议系统,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万名党员进党校”区级示范培训班1期,培训党员5380名。围绕乡村振兴、园区经济、优化营商环境等3个专题,组织126名领导干部外出培训,举办中青年干部培训班1期,培训优秀年轻干部42名,选派57名干部参加上级专题调训,举办农村党员冬春训13期,培训农村党员4249名,动员130名村组干部参加“双提升”行动,组织134个村(社区)书记、主任参加中组部视频培训,指导督促各党(工)委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开展各类教育培训65期3.3万余人次。利用云岭先锋、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智慧党员培训管理等系统平台,开展“线上+线下”培训、组织生活;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和抖音平台,发布党建、干部、人才等信息232条,阅读量8万余次,制作并发布抖音短视频12期,播放量10万余次;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堂”“党课开讲啦”活动721次;积极推动区委党校盘活职校国际交流中心闲置资源,承接全区各类培训10期2300余人次,打造水电十四局小区、金江社区、大龙社区田园综合体等市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点,开展教育培训200余期8000余人次。
三是突出“两个功能”“两个作用”,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制定区委书记“书记领航”项目2个,同步实施三级书记“领航项目”160个,制定《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3年任务安排》《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重点任务清单》《2023年基层党建工作总体方案》等系列文件,区委常委会听取专题汇报4次,区委常委班子带头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深入党建联系点专题调研党建工作20余次。深入推进党支部“扩先提中治软”行动,持续开展“五强五好”村(居)民小组党支部建设,全面完成2023年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摸排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14个,争创“云岭先锋红旗党支部”1个,申报“珠源先锋”基层党组织示范培育点18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级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21516次,圆满完成118名发展党员计划。成立麒麟区驻昆流动党工委并实体化运行。建立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先后组织召开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座谈会、自媒体及网络达人座谈会,成功申报市级“两新龙头”示范党组织2个,利用闲置资源改造“暖心驿站”7个,有效推动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稳步提升,创新“候鸟归麒 幸福来麟”党建品牌,助推“清凉”经济蓬勃发展。深入实施“领头雁”培养工程,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扎实做好村(社区)“两委”班子集中分析研判,完成驻村工作队集中轮换和全员培训,并常态化开展督察检查。实施集体经济强村工程,组织开展集体经济收入情况摸排认定,同步建立集体经济收入动态库和项目储备库,开展项目督查7次,有力推进2022年32个中央财政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建设,完成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发展新型集体经济项目申报审核,助推134个村社区集体经济均达20万元。持续推行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助推申报国家级示范乡镇1个、示范村3个、省级精品村3个。组织开展第七轮“红旗村(社区)”推选工作,推选“五星红旗”147面。在机关,在全市率先启动“麒麟作风评议”工作,常态化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打造市级示范点4个。在中小学校,推进41所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区四中被作为全省试点工作总结会唯一一个区级现场观摩点位。在公立医院,全面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推动区一院创成“云岭先锋”党建示范医院。在国有企业,调整职教集团党委组织隶属关系,组织开展国企党建重点任务“回头看”工作,推动党组织前置研究事项清单规范运行。在产业园区,成立园区非公企业党委,制定云南麒麟产业园区“三链行动”实施方案,摸排园区非公企业118家,成立信义集团党支部、信义多晶硅项目领导小组指挥部临时党支部。坚持“大党建”引领“大安全”促进“大发展”,研究制定《麒麟区落实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十项措施》,细化命案防控、耕地保护等16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负面清单,压实了区直单位安全发展责任。
四是突出“党建引领”“全域共治”,系统提升治理能力。聚焦指挥调度指挥体系建设,建成区、镇、村三级调度指挥体系,健全“三级研判、三级分流”机制,目前收集分办案事件306002件,处置率达84.82%。率先完成区、镇、村三级党群服务阵地“多中心合一”和“亲民化”改造提升,在镇(街道)整合所有中心(办、所)到党群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整合入驻执法、行政许可、户籍办理等业务,建立错时延时、帮办代办等服务机制,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推行“组网合一”,设网格4127个、网格单元10264个,吸纳1000余名外卖小哥、滴滴司机为兼职网格员,建立区、镇、村“三方共担”待遇保障机制,按照“6+1”标准统一配发装备,统一制定网格化管理考核办法,让网格员成为感知治理问题的神经末梢和“蓝衣管家”。积极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建立镇(街道)“1+6”综合执法机制,下放镇(街道)法定执法事项30项、赋权执法事项132项、委托执法事项144项。建立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吹哨执法工作机制,从区级下划执法力量到镇(街道)214人,下划编制185名,转隶事业单位人员236名,推动治理力量下沉、资源下沉、重心下移。在全市率先成立基层治理学院,探索“学院式、学科式”研究实践,依托区、镇、村党校及教学点,构建“1+14+N”基层治理教学体系,建立现场教学及实践基地11个,确定研究课题12个,储备师资库413人,通过系统培训、实践锻炼、理论研究等,培养孵化基层治理专业骨干队伍,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升级。按照“一人多专、一队多责”要求,整合镇(街道)人员力量,组建党建引领基层综合治理服务队,重点围绕红色政策宣讲、绿色便民服务、蓝色安全维稳等职责开展工作。建立“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民情恳谈机制,由处级干部带头,区直部门和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全员参与,组团座谈走访,共梳理交办服务事项347件,切实帮助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快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接诉即办改革,将涉及民生服务的高频事项审批权限整合下放镇(街道),明确镇级政务事项38项、村级代办事项21项,建设“办不成事”窗口15个,推动实现一窗办、一次办、一键办。
五是突出“谋远建强”“严管厚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树牢“四重”导向,紧盯“识人”环节,健全完善一线考察识别机制,统筹开展蹲点调研、专项调研、回访调研、分片联系、考察考核等工作,动态更新“七个一批”“四个一批”干部库,同步收集干部政治素质、日常业绩、民主生活会等相关材料,初步建立干部日常业绩档案,共储备“七个一批”优秀干部403名,发现“四个一批”问题干部12名。围绕“三区”发展定位,遵循干部成长规律,采取结对“滴灌培养”、选派“一线培养”、长期“跟踪培养”等方式,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干部系统培养锻炼长效机制,选派1名干部到上海宝山区挂职,安排90余名干部到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征地拆迁等一线工作,抽调43名干部参与驻村帮扶和基层治理,安排42名干部在区直部门与镇(街道)之间双向交流,推动干部能上能下。今年以来,从乡村振兴、重点项目、信访维稳、招商引资等一线提拔、进一步使用干部146名,占总数的68.9%,职级晋升232人次,占总数的73.4%,对在“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中表现突出的30名干部予以通报表扬,对10名不担当不作为、“躺平”不在状态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对1名试用期满干部不予正式任用,2名干部提前结束试用期。印发《关于严格落实组织工作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明确29项重要事项,压实各党委(党组)责任,加强对全区组织人事工作的监管。组织开展选人用人问题自检自查,共排查6个方面1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并推动形成常态长效。严格落实“凡提三必”要求,开展7批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征求意见33批1675人次,对2名有异常反应的干部进行程序倒查。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并加强跟踪管理。做好举报受理工作,接访14件,办结13件。抓实干部日常监管,严格审批因私出境10人次,督促区管干部外出报备68人次,婚丧嫁娶报备12人次,及时完成330名领导干部两任交接。完成档案专审“回头看”工作,共计审档2431卷,反馈问题2982条,完成整改1021条。
六是突出“改革增效”“优化结构”,提升公管工作效能。全面完成区投资促进局等9家新设立参照管理单位审批及区社会保险中心等15家继续纳入参照管理单位机构编制变更备案,积极稳妥完成21家涉改单位107名人员分流工作。组织开展基层公务员能力提升培训10期4500余人次,参学率、完成率均达100%,组织3名选调生参加上级调训,做好6名新录用选调生到村任职保障工作,选派1名选调生到省直部门跟班学习,1名选调生提拔到镇(街道)任职。组织开展2022年度新录用初任培训,圆满完成2023年度公务员考录工作。推广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线上业务办理,高质高效完成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调整、调动退休等审批工作,完成艰边津贴调标,督促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有序推进公务员登记不规范问题整改工作,圆满完成公务员应急津贴规范工作。严肃开展违规借调人员问题规范清理工作,“一人一方案”清退违规借调人员7人,审批备案32人。严格开展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工作,完成全区公务员安全生产津贴、劳动监察津贴等相关清理工作,共清退21人5.742万元。建立2个平时考核区级联系点,分级分类完善平时考核指标,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加大优秀等次人员向基层一线、艰苦岗位人员倾斜力度,全区180名非区管公务员被评为优秀,其中基层一线、艰苦岗位人员占比56.4%。
七是突出“建强支撑”“务实管用”,优化人才发展生态。聚焦“三区发展定位”,围绕人才引育、人才补贴、平台建设、人才服务保障等方面,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麒麟区“麒麟英才育才计划”实施办法》《关于人才服务现代产业发展的七条措施》3个总体政策,对全区新时代人才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同步配套8个《麒麟英才育才计划实施细则》和《“一事一议”支持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等操作文件,着力构建一个比较完整的、具有麒麟特色的“3+8+N”人才引进、培养、激励体系,全面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引进培养医疗卫生专项急需紧缺人才70名。积极承接省、市人才计划,帮助申报“兴滇英才计划”9名,“珠源英才计划”52名,“西部之光”访问学者1名。成立麒麟区人才工作站,大力培育技能人才,开展技能培训8000余人次,新增技能人才2万人,高技能人才8300人。打通事业单位人才晋升壁垒,申报技师69人、高级工21人、中级工27人。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举办各类科技培训、理论业务培训30余场,培训农村实用人才1400余人次,培育高素质农民100名。充分发挥人才对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的牵引力,加大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融合。以潦浒古镇项目建设为试点,采取“以才招才、以企聚才、以产引才、以校育才”等方式,着力打造以“一中心、两基地、三园区、四平台”为核心的曲靖爨陶人才街区,成功申报全省首批人才示范项目,争取项目资金500万元。同步制定《潦浒古镇爨陶大师及人才招引实施方案》,计划两年投入8000万元用于人才培育招引,目前,已与韩国著名陶艺家国际A类人才郑东熏签订合作协议,入驻潦浒开展国际交流、研学培训、产品研发工作。与景德镇学院、曲靖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达成“校政企”人才培育合作协议,已选派30名本地工匠到景德镇学院开展理论及实践学习,与曲靖市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创办陶瓷大专院校,每年招生培养陶瓷专业学生200人。扎实开展“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分领域派出47名专家服务6个涉农镇(街道),开展帮扶服务30余次,开展农技培训5场400余人次;开展文化下乡20余场,受众1万余人次;开展科普活动5场次,1000余名中小学生受益;开展“科技进企业”活动50余次,为企业提供高新技术领域服务;潇湘街道升官屯被中国农业大学李小云教授团队列为乡村振兴实验示范项目建设点。充分激发专家基层工作站作用,新增1个市级专家工作站,7个省级专家工作站在各领域发挥了积极重要作用,带动培养高技能人才30余名。
八是突出“用心用情”“余热发挥”,打造银耀麒麟品牌。通过组建“五老”宣讲团、开展小区院坝会、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今年以来,全区共组织老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培训活动50余场1000余人次。同时,实施“凝心铸魂·银龄尚学”行动,开展“送学上门”,开设“网上课堂”,推动思想教育融入日常、形成常态。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八项制度”,为27名离休干部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举办2023年区管退休干部荣誉退休仪式,慰问离退休干部、85岁以上老党员、困难遗属、生病住院老干部等171人次,常态化开展家庭医生签约上门服务,常态化组织“话传统、谈复兴、聚力量”调研、“颂党恩 传家风”书画展览等系列活动。依托全区各级党群服务中心,加快推进“家门口”老年大学建设工作,以老年大学为依托,打造“芳华剧场”,常态化组织老同志开展展演、比赛。巩固提升“一支部一特色一面旗”创建成果,打造区住建局、麒麟公安分局、区法院、曲烟社区、幸福社区等示范点位,持续提升省级离退休干部党建融入城市基层党建试点-益宁街道“和事佬”调解室的功能性、实用性,全力推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加大“银发人才”资源开发力度,分类建立“银发人才”信息库,组织600余人成立宣讲队、法律队、环保队等十大类志愿服务队,常态化开展“银耀麒麟”系列志愿服务活动,为助力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团结、基层治理、产业发展献智出力。创新“以老助老”模式和“邻里互助”志愿“微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50余场,带动居民群众共同推进人居环境提升、物业管理提质、小区平安建设等工作。
九是突出“开放创新”“务实文明”,推动模范部门建设。持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利用“三会一课”、周例会等方式,深入学习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2023年共开展各类集中学习50余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涌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重走长征路”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干部始终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切实把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的根本原则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深化“模范机关”“清廉机关”双创工作,深入开展“组工干部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坚持抓学习、强调研、提能力,以干部成长促工作提质。持续提升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质量,常态化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普法强基补短板”“双服务双报到双报告”等活动20余次。围绕组工业务、党史学习等内容组织开展组工讲堂27期,开展专家授课活动4次,组织能力测验3期,教育引导组工干部切实练就过硬本领,稳步提升工作效能,推动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围绕工作程序、工作作风、工作质效开展自检自查,并严格抓好整改;定期聚焦工作标准不高、自我要求不严等问题强化日常监督,推动形成从严要求、规范管理、自觉践行的浓厚氛围。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5次,召开干部家属家庭家教家风座谈会1次,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1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部署要求,组织区委组织部全体班子成员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干部“能上能下”等课题,开展调研28次、现场办公14次、民情恳谈3次、基层宣讲1次,通过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积极推动成果转化,促进组织工作在服务中心、服务群众上更具实效、更有特色。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一科、组织二科、组织三科、干部一科、干部二科、老干部科、干部教育科、干部监督科、公务员一科、公务员二科、人才科、党员教育科、党群服务中心、老干部教育活动服务中心、干部档案管理服务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组织部。
纳入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组织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6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组织部2023年度收入合计1,033.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3.7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3.17万元,下降2.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3.17万元,下降2.19%。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大力压缩经费开支。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组织部2023年度支出合计103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1.17万元,占总支出的61.05%;项目支出402.63万元,占总支出的38.9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3.17万元,下降2.1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0.31万元,下降6.00%;项目支出增加17.14万元,增长4.45%。主要原因是部分公用经费调至项目经费列支,导致基本支出减少。2021年度、2022年度“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行动”补助经费14.59万元于2023年度拨付;因部分设施设备老旧,新购入固定资产19.60万元,导致项目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组织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1.1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5.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组织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2.6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展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干部人才工作经费支出211.61万元,党群服务中心专项经费支出17.83元,老干部工作经费支出85.16元,离退休干部特困补助经费2.00万元,60周岁以上农村老党员生活补助47.14万元,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行动补助14.59万元,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24.3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组织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3.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3.17万元,下降2.19%,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大力压缩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0.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6%。主要用于组织部正常运转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3%。主要用于组织部职工社会保障开支。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8%。主要用于组织部职工医疗保险及生育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8.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6万元,决算为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万元,决算为3.5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2.52%,完成年初预算的98.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76万元,决算为0.7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7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7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组织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6万元,支出决算为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万元,决算为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76万元,决算为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等一般性支出,保证““三公”经费”控制在预算内。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9万元,下降2.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6万元,下降1.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2.5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组织工作、干部工作、老干部工作、党群服务中心及人才相关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组织工作、干部工作、老干部工作、党群服务中心及人才相关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组织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35万元,比上年增加1.43万元,增长3.26%,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职工较上年增加,工会经费支出及人员工资中车辆补贴增加。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开支、工会经费支出、人员工资中车辆补贴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组织部资产总额112.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71万元,固定资产81.8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0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0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组织部2023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203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