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5 来源:曲靖市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2286
为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推动区直各部门“局长”与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以实际行动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持续擦亮营商环境“麒麟服务”品牌,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根据《曲靖市服务企业需求“局长坐诊接诉”工作方案(试行)》精神,结合麒麟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和工作机制
(一)工作任务
设立线上线下“局长坐诊接诉服务专窗”(以下简称“服务专窗”),认真落实“统筹协调、市区联动,企业吹哨、部门报到”服务企业需求“直通车”工作模式,聚焦企业诉求、开展联合坐诊,像医生接诊一样接待企业,面对面听取和回应企业诉求,通过回应企业诉求,靶向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难题,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形成“大抓投资、大抓项目、大抓招商”工作格局,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机制
建立由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工商联等部门配合,诉求涉及的区直有关单位及各镇(街道)参加的麒麟区服务企业需求“局长坐诊接诉”工作机制,共同做好企业诉求“接诊”、梳理、归类、分办、反馈、分析等全链条服务工作。建立定时项目推进工作机制,逐一梳理问题、逐一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报区委、区政府研究解决。
二、服务对象及受理范围
(一)服务对象
在麒麟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以及拟在麒麟区投资的企业。
(二)受理范围
企业市场准入、投资建设、要素保障、生产经营、退出市场等全生命周期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合理诉求,诉求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具有正当理由和事实依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1.企业诉求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
2.属于经营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问题的;
3.已进入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仲裁机构等单位办理程序的投诉举报事项,包括已立案、尚未结案或已作出处理决定的;
4.企业已向政府其他平台反映诉求且已受理的;
5.其他不属于政务服务职责范围的问题。
三、设立服务专窗
(一)设立线下“服务专窗”。在区政务服务大厅(麒麟区南宁东路21号)设置线下“服务专窗”,统一受理企业政策咨询、困难诉求、服务需求、意见建议等事项,每月10日前汇总、梳理需协调办理的事项。
(二)设立线上“服务专窗”。依托曲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曲靖通”APP线上“服务专窗”,在麒麟区人民政府网站设立“服务专窗”,畅通线上诉求反映渠道,收集和承接市级分办的企业“挂号”预约信息。
四、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每月28日前,在线上线下“服务专窗”同步发布次月“局长坐诊接诉”公告,方便企业提前查询、了解和参与。
(二)“挂号”预约。每月前5个工作日,企业通过线上线下“服务专窗”进行“挂号”预约,填写《企业“挂号”预约信息表》(见附件1),详实反映企业合理诉求。
(三)“接诊”处理。按照“诉求受理—分类梳理—分级交办—部门响应”工作流程,每月由发改部门负责收集“挂号”企业诉求并分类梳理,根据企业诉求有针对性确定“坐诊”部门,“坐诊”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与企业对接核实工作,梳理形成当月《“局长坐诊接诉”服务事项清单》(见附件2)报“服务专窗”。
(四)“叫号”提醒。发改部门会同“坐诊”部门,结合企业“挂号”顺序和问题类型,于“坐诊”前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告知“挂号”企业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委托指定代表人)“坐诊”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场次。
(五)“坐诊”服务。每月25日左右,组织开展“局长坐诊接诉”服务活动,原则上由“坐诊”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开展“接诉”服务,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与。“坐诊接诉”地点统一设在区政务服务大厅(麒麟区南宁东路21号)。现场能答复解决的现场答复解决,现场不能答复解决的做好解释说明、限期答复,并填写《“坐诊”服务工作记录表》(见附件3)。
(六)交办回复。清单化列出企业诉求,依法依规办理,实行交办、承办、督办、销号“三办一销号”制度。对现场已协调解决的,“坐诊”部门记录好措施、方式及结果,报发改部门;对现场不能解决的,属单一部门职责范围事项的,“坐诊”部门需10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情况;属多部门联办事项的,“坐诊”部门需15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情况;涉及问题复杂、情况特殊的,报请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研究,需延期办理的由提出延期意见的单位作出说明并反馈情况;对诉求不合理或因各种原因难以解决的,应向“挂号”企业进行解释说明,并给予协助支持。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文件对相关诉求问题办理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诊后评价。办结后,“挂号”企业通过“服务专窗”对“坐诊”服务情况和办理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满意度评价。
(八)跟踪回访。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根据企业反映、事后评价等情况,适时开展回访核实、跟踪问效。对确需重新办理的事项,可再交有关部门办理后答复“挂号”企业。
(九)通报报告。区发展改革局按季度调度、评价、通报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区委、区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推动、亲自“坐诊”服务,分管负责同志要紧盯落实抓具体、具体抓,区发展改革局要加强协调对接和统筹调度,形成高位推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总结提升。各“坐诊”部门要加强企业诉求的动态分析,对共性问题进行深化研究,健全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规定,做到“回应一个诉求、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惠及一批企业”,切实提升“局长坐诊接诉”服务质效。区发展改革局要对照企业评价结果,对“坐诊”服务方式、办理标准、交办流程、反馈机制等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模式、典型案例。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采取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相结合、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服务方式、相关政策、服务成效、典型案例等宣传,不断提升“局长坐诊接诉”服务工作的知晓度、影响力,全力营造企业遇困“挂号”、部门坐诊“解忧”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