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14 来源: 浏览:787
行政相对人名称:云南丰晟电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浩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麒住建罚字〔2023〕02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3月30日依法对云南丰晟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曲靖市五台山风电厂升压站项目使用未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处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和《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
处罚内容:对当事人罚款20万元(贰拾万圆整)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机关: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