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8 来源: 浏览:906
行政相对人名称:云南山水通泰旅游文化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跃华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麒住建罚字﹝2023﹞03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5月25日依法对云南山水通泰旅游文化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通泰花园二期A栋项目使用未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处罚依据: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罚内容:对当事人罚款20万元(贰拾万圆整)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机关: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