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27 来源: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510
当事人:曲靖七彩之滇旅行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李永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麒)文综罚字〔2021〕第13号主要违法事实:委派的导游人员未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处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七条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行政处罚机关: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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