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23 来源:麒麟区文旅局 浏览:335
当事人:云南造梦娱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汪媛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麒)文综罚字〔2024〕第5号
主要违法事实:接纳未成年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处罚内容: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整
行政处罚机关: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7月18日
上一篇:曲靖市麒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下一篇: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