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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案

发布时间:2024-10-14  来源:麒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591

一、案情介绍

2024年6月20日22时20分,执法人员在查看数智渣土监管平台时,发现一车牌为云D-AXXXX的渣土运输车辆偏离审批路线运输建筑垃圾,执法队员于2024年6月20日23时00分到达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云南XX资源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时,发现该车辆正在倾倒建筑垃圾。

二、处理情况

当事人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2024年6月28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袁某到麒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违法违章处理中心处理此事,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伍仟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三、城管倡议:

麒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不仅影响环境卫生、降低空气质量、破坏土壤质量,而且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到乱倒建筑垃圾的危害性,产生的建筑垃圾要清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消纳场,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切莫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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