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园管发〔2023〕12号
园区各科室、中心,园区各企业:
为加快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服务,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推动安全生产由事故隐患治理为主向风险防控与事故隐患治理并重转变,现将《云南麒麟产业园区越州化工园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试行)》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开展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根据企业的行业类别、生产经营特点、规模和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对照《越州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分级指导标准(企业版)》逐项组织自评,分析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的严重性,综合评定企业的风险等级。要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重点管控,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二、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落实风险管控责任
安全和环保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设置工作,并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自评情况进行核查,按照《越州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分级标准》对园区内企业进行分级管控。要根据企业安全风险分级评定情况,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确定不同的监督检查频次及检查重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查计划,加强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实行差异化、动态化监管。
云南麒麟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20日
云南麒麟产业园区越州化工园区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坚持安全发展、风险预控、关口前移的理念,强化对各生产企业的管理控制和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管理,实现事故预防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等法律法规,结合云南麒麟产业园区越州化工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云南麒麟产业园区越州化工园区内企业的风险识别、评价、分级、管控。
第三条 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三)《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
(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
(五)《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 3035);
(六)《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AQ 3036);
(七)《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
(八)《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
(九)《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
(十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
(十二)云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分级标准。
第四条 云南麒麟产业园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园区管委会”)负责产业园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修订、企业风险分级审核评定和企业风险管控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等级划分
第五条 化工园区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分为四级:重大风险\1级风险(用红色表示)、较大风险\2级风险(用橙色表示)、一般风险\3级风险(用黄色表示)、低风险\4级风险(用蓝色表示)。
(一)红色风险\1级风险:不可容许的(巨大风险),极其危险,必须立即整改。
(二)橙色风险\2级风险:高度危险(重大风险),必须制定措施进行控制管理。
(三)黄色风险\3级风险:中度(显著)危险,需要控制整改。
(四)蓝色风险\4级风险:轻度(一般)危险,可以接受(或可容许的)。
第三章 分级评定
第六条 企业自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越州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分级指导标准(企业版)》(附件1)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分级。
评定标准总分为100分,红色等级,总得分60分及以下(含60分);橙色等级,总得分61—79分;黄色等级,总得分80—89分;蓝色等级,总得分90分及以上 。
化工园区内所有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风险分级评估工作,并于每年11月底前向安全和环保管理服务中心上报自评结果和相关企业风险等级评估材料。
第七条 园区定级。园区管委会根据企业上报的安全风险评估分级情况,组织开展复核工作,按照《越州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分级标准》(附件2),结合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估与调整,最终确定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并进行公布。
第四章 分级管控
第八条 园区管委会对化工园区内所有企业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重大风险企业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较大风险企业每季度检查不少于2次;一般风险企业每半年检查不少于2次;低风险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
第九条 企业安全风险等级为重大风险或较大风险的,要制定安全风险控制方案,降低企业安全风险等级,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较大以上风险企业的有效管控。对重大风险或较大风险企业风险等级无法降级的,要严格按照控制方案明确风险管控措施,对风险落实有效管控,避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第十条 企业安全风险等级为重大风险或较大风险,未按要求降低企业风险等级,且未对较大以上风险落实有效管控的,由园区管委会函告区直相关部门,共同约谈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提醒、告诫、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同时通过降低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公共平台隐患曝光、列入重点执法检查对象、依法处罚等手段督促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因风险管控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由区直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 持续改进。园区管委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更新工作,确保新入驻企业或试运行企业处于管控状态。根据以下情况变化对化工园区风险管控的影响,及时针对变化范围开展风险分析,更新园区内企业风险分级信息。
(一)法规、制度等增减、修订变化所引起风险程度的改变;
(二)发生事故后,安全风险产生较大影响的;
(三)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发生重大调整时,要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情况进行及时更新完善。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园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期为两年。
第十四条 本办法按照各级行政职能部门及行业管理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修订。
附件1
越州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
安全风险分级指导标准(企业版)
评估说明:
1.本表采用总分100分评分制。红色等级,总得分60分及以下(含60分);橙色等级,总得分61-79分;黄色等级,总得分80-89分;蓝色等级,总得分90分及以上 。
2.重大危险源根据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判定。
3.火灾危险性分类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规定判别。
4.剧毒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判别。
附件2
越州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分级标准
等级 | 风险判别要素 | 风险判别条件 | 判别说明 | 备注 |
一 级 (红色) | 1.重大危险源 | (1)已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 (2)构成二级重大危险源,未设置监控设施或重大危险源监控设施不满足AQ 3035、AQ 3036标准。 | 依据GB18218和AQ3035、AQ3036。 | 只要涉及其中一项即构成一级风险(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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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未完成自动化改造验收。 | 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 | ||
3.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 未取得安全标准化证书或安全标准化证书逾期。 | 核查企业的安全标准化证书。 | ||
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吊销或逾期。 | 核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5.重大安全隐患 | 存在省、州(市)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完成。 | 核查监管部门执法文书及整改验收相关材料。 | ||
6.生产安全事故 | 本年度发生3人及以上工亡事故。 | |||
7.企业自评风险等级 | 企业未进行评估或评估为一级(红色)。 | 依据企业自评指导标准,企业自行评估。 | ||
二 级 (橙色) | 1.重大危险源 | (1)已构成二级重大危险源; (2)构成三级或四级重大危险源,未设置监控设施或重大危险源监控设施不满足AQ 3035、AQ 3036标准;监控设施停用或失效。 | 依据GB18218和AQ3035、AQ3036。 | 只要涉及其中一项即构成二级风险(橙色) |
2.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 (1)标准化三级达标且持续有效运行; (2)标准化二级达标,但未有效运行。 | (1)核查企业的安全标准化证书; (2)核查安全标准化运行记录资料。 | ||
3.相关证照 | (1)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个月且未提交换证相关申请资料; (2)特种设备未定期检验; (3)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未按规定时限进行再培训; (4)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5)企业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未进行登记。 | (1)核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受理凭证; (2)核查企业特种设备检验报告; (3)核查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合格证; (4)现场抽查特种工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5)核查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 ||
4.重大安全隐患 | 企业存在未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重大隐患主要包括: (1)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2)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已完成自动化改造,但存在自动化设施未投入使用; (3)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4)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 (5)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6)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7)在工厂内设置职工宿舍或施工人员住在厂区内部,控制室面向装置一侧有玻璃窗; (8)特殊作业未办理作业许可证。 | (1)核查企业是否存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 (2)核查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完成自动化改造相关资料: (3)核查企业自动化设施运行情况; 核查企业工艺及设备情况; (4)核查企业是否存在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是否有可靠性论证资料; (5)现场核查; (6)现场核查; (7)现场核查; (8)现场核查特殊作业人员是否办理作业许可证。 | ||
5.应急救援 | (1)未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2)未配备应急救援器材或应急器材不满足应急需要。 | 核查企业应急预案资料及应急器材配备。 | ||
6.生产安全事故 | 本年度发生1人以上3人以下工亡事故。 | |||
7.企业自评风险等级 | 企业评估为二级(橙色)。 | 依据企业自评指导标准,企业自行评估。 | ||
三 级 (黄色) | 1.重大危险源 | 构成三、四级重大危险源。 | 依据GB18218进行辨识。 | 只要涉及其中一项即构成三级风险(黄色) |
2.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 标准化二级达标且持续有效运行的。 | (1)核查企业的安全标准化证书; (2)核查安全标准化运行记录资料。 | ||
3.相关证照 | (1)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剩3-6个月; (2)部分特种设备及监控仪表未定期检验或检验报告逾期; (3)存在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未按规定时限进行再培训; (4)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未按规定时限进行再培训; (5)企业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登记品种有漏项。 | (1)核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核查特种设备检验报告; (3)核查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合格证; (4)现场核查特种工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5)核查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 ||
4.应急救援 | 应急预案未备案。 | 核查企业应急预案备案资料。 | ||
5.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及危险化学品 | (1)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已完成自动化改造; (2)生产、储存、使用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品。 | 核查企业自动化改造相关资料。 | ||
6.生产安全事故 | 本年度发生工伤事故。 | |||
7.长效机制系统填报情况 | 未按要求每月在长效机制管理系统中进行填报。 | 核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填报情况。 | ||
8.企业自评风险等级 | 企业评估为三级(黄色)。 | 依据企业自评指导标准,企业自行评估。 | ||
四 级 (蓝色) | 1.生产安全事故 | (1)三年内未发生轻伤以上事故; (2)三年内未被行政处罚。 | 2个要素需同时满足才能定为四级风险(蓝色) | |
2.其他 | (1)不涉及一、二、三级相关条款; (2)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且取得安全标准化证书并有效运行。 |
注:1.一级标准化达标企业且能有效运行的,风险可下调一级。
2.对于构成重大危险源,且监控措施到位并能有效运行的,风险可下调一级(一级除外)。
3.对于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经专家验收通过且能有效运行的,风险可下调一级。
4.连续五年未发生工亡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可下调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