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01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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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协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计生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组织制订全区疾病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传染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和监测。
4、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贯彻执行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
8、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9、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监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参与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参与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规划、计划并负责有关的监督、评估、检查及考核工作。
10、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1、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儿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组织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指导开展计划生育、医学和继续医学教育。
12、指导和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3、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4、承担曲靖市麒麟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曲靖市麒麟区防治艾滋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麒麟区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干部保健工作。
15、承办麒麟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的项目,以麒麟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快推进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异地新建麒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益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麒麟区运动损伤康复中心,改扩建越州镇中心卫生院、东山镇中心卫生院,落实麒麟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合后的提质达标维修改造工作。
2、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步伐。按照《曲靖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结合麒麟区实际制定《麒麟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继续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积极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基本药物应急短缺等问题;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改革,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卫生事业添活力。
3、深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断提升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继续实行基本公共卫生“四级目标”责任制管理模式和联合式整体化服务模式,推行统一组织、分包核算、分包考核的工作模式,加强检查指导、考核评估工作,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工作落实到位。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居民健康行为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全体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4、进一步加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积极争取支持,继续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投入,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进一步改善农村和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城乡卫生服务网络和服务体系,改善基层卫生机构服务条件,统筹规划、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加快推进区第二人民医院建设步伐,年内完成太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项目。
5、加强和完善医疗卫生监督管理,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加强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规范卫生许可行为,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净化医疗服务市场。认真做好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重点、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6、认真履行妇幼卫生职能,保障母婴健康。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云南省母婴保健条例》,加强母婴保健监督,以提高妇女、儿童两个系统管理率为切入口,全面规范开展产前筛查、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工作,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7、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重点地区重点预防、重点疾病重点防治、重点人群重点保护”的防治策略,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严密防控区域内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加强常规免疫,加大鼠疫、狂犬病、结核病等传染病和慢性病的防控力度,大力加强城乡居民健康教育。落实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实施“五扩大、六加强”各项措施,切实做好防治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国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报的所属单位共1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7个。分别是:
1、曲靖市麒麟区卫生健康局
2、曲靖市麒麟区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执法大队
3、曲靖市麒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曲靖市麒麟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曲靖市麒麟区人民医院
6、曲靖市麒麟区南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曲靖市麒麟区建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曲靖市麒麟区三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曲靖市麒麟区沿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曲靖市麒麟区珠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3、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中心卫生院
14、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中心卫生院
15、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卫生院
16、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7、曲靖市麒麟区文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8、曲靖市麒麟区益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9、曲靖市麒麟区寥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67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96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离退休人员393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389人。
实有车辆编制40辆,在编实有车辆4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50720.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444.44万元,占总收入的42.2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29061.75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57.29%;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14.64万元,占总收入的0.4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334.52万元,减少了29.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麒麟区第二人民医院建设资金及新冠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4949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86.26万元,占总支出的77.15%;项目支出11310.87万元,占总支出的22.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3565.8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麒麟区第二人民医院建设资金及新冠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186.2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65.7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下属二级单位日常运转经费增加及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142.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044.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310.8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131.6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麒麟区第二人民医院建设资金及新冠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行政运行补助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7个专项行动管理工作经费,该项目已完结。
2、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补助金支出26.52万元,主要用于老年卫生健康局非税收入列支补助,款项已使用,项目已完结。
3、公立医院改革中央补助支出513.85万元,主要用于公立综合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基药中央及省级补助支出766.07万元,主要用于村卫生室及基层医疗机构补助。公共卫生项目补助支出6769.94万元,主要用于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疾病及传染病防治补助。中医药补助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中医药发展促进补助。计划生育项目补助支出1061.1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家庭奖扶、特扶、助学金及奖学金补助。其他医疗救助及其他卫生健康项目补助支出158.39万元,主要用于半供养人员经费补助,各项补助款项均已下拨,项目已完结。
4、其他城乡社区支出补助1935万元,主要用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补助,款项已支付,项目已完结。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44.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3.32%。与上年对比减少3475.11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1.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646.19万元,养老保险支出765.94万元,职业年金支出56.93万元,其他社保基金支出31.99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17452.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8%。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575.83万元、公立医院1718.38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361.29万元、公共卫生7910.98万元、中医药30万元、计划生育事务1061.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31万元、医疗救助4.07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795.36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19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2%。主要用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补助。
5.住房保障(类)支出555.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555.4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卫健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98万元,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预算的57.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5万元,完成预算的5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预算的77.6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01万元,增长8.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4万元,增长12.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0.9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人员及物资转运,车辆使用增加,油料价格上涨,导致车辆运行及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万元,占75.39%;公务接待费支出3.1万元,占24.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机要通勤,执法监督,疾病预防及妇幼保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推进卫生健康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麒麟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0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36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办公及运转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及卫生监督执法大队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麒麟区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72841.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537.08万元,固定资产43291.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839.7万元,无形资产1173.6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附件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04.9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52.8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49项,账面原值257.9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4717.14平方米,账面原值495.65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无资产使用收入是因为资产经营权已移交城投公司。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39.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08.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0.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93.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9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3021203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