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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1-01  来源:麒麟区财政局  浏览:580

监督索引号530302120361006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  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麒麟区白石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体,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规范管理,搞好服务;积极推进管理机制创新、管理方法创新和服务创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医疗、药品购销活动中的商业贿赂,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加强医德医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切实搞好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规范化服务。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在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医疗技术水平的同时,努力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加强公共卫生“网络”建设,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重点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大力实施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稳步发展妇幼保健工作,积极实施“降消”项目;抓住时机加快卫生服务中心发展建设,团结全体职工,奋发努力,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目标任务,进而推动卫生服务中心不断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1724.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3.47万元,占总收入的52.39%其中基本收入540.67万元,包括在职人员经费 374.22万元,基药补助33.06万元,乡医补助5.40万元,住房公积金36.71万元,养老保险经费50.4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3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4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52万元,家庭医生签约补助0.003万元,医疗保险基金35.54万项目收入362.80万;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821.19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47.61%;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1.69万元,同比增加了8.22%,原因是人员增加,业务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1724.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1.60万元,占总支出的78.96%;项目支出362.80万元,占总支出的21.04%;其中:公共卫生支出362.80万元。基本支出540.67万元,包括在职人员经费 374.22万元,基药补助33.06万元,乡医补助5.40万元,住房公积金36.71万元,养老保险经费50.4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3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4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52万元,家庭医生签约补助0.003万元,医疗保险基金35.54万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4.25万元,同比增加了4.9%。主要原因:上年度项目资金结转,在本年度支出以及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也就增加,业务收入正常的同时购买药品耗材和药品支出也相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1.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7.65万元同比增加了7.9%,原因是本年度新入人员增加,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均1500元的发放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50.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11.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2.8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40万元,同比减少了6.45%主要原因在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兑现在2020年度兑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3.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39%。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57%,主要原因调入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54.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45万元,占财政补助收入的5.58%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万元,占财政补助收入的0.4%

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812.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9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收入374.22万元,占财政补助收入的41.42%;基本公共卫生项目362.80万元,占财政补助收入的40.1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7.06万元,占财政补助收入的4.10%。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支出38.46万元,占财政补助收入的4.26%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36.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36.71万元,占财政补助收入的4.06%。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都是0万元,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变化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X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550.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2.42万元,固定资产1168.1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4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6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 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项目支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附件: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22/1101/2022110109272483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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