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01 来源:阳光小学 浏览: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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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阳光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阳光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l)、贯彻落实同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小学管理规程》,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后备力量奠定基础。
(2)、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发展教育事业,制定学校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 完成初等义务教育,颁发相应学业证书 。
(4)、按照教学大纲、课程计划,对学生进行思想德育教育。传授系统的文化科学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个性特长发展和基本能力训练,为社会各行各业输送较高素质的劳动后备力量奠定基础。
(5)、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劳动、法制、国防、安全、军事和民族团结教育。
(6)、负责校园文化建设。逐步完善教学仪器、图书和教学设施,通过课内外活动对学生进行美育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鉴赏能力。
(7)、承担教职工管理工作。通过考试、考核、培训、教学研究等活动 ,探索教育教学改革的新思路。
(8)、负责改善办学条件,改善师生学习、工作条件。
(9)、承办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宜。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中对职能和机构的相关表述进行公开。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我校在上级党政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开展学校工作的总要求,坚持“先成人,后成才”的办学思想,以推进教育现代化为动力,以提升教育质量为目标,不断强化学校教育精细化管理,着力推进师资队伍师德建设,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办学思想,以提高学生各方面素质为主要内容,本着学校的实际确定正确的办学目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树立“以人为本 ”的教育思想,注意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发展学生特长,为学生搭建各种平台,促进学生活泼、健康发展,圆满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目标任务,社会各界反响较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阳光小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阳光小学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阳光小学2021年度收入合计1307.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9.1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8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24%;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阳光小学2021年度支出合计172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1.89万元,占总支出的85.69%;项目支出247.32万元,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84%,根据(2021)年麒麟区教体组人字第151号文件,9月从育红小学调入1人,根据(2021)年麒麟区教体组人字第25号文件,2021年8月由区外调入1人,2021年招考合同制教师6人,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81.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41%,根据(2021)年麒麟区教体组人字第151号文件,9月由育红小学调入1人,根据(2021)年麒麟区教体组人字第25号文件,2021年8月由区外调入1 人,2021年招考合同制教师6人,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92.0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7.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分析:因新建一幢教学楼,尾款2021年才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阳光小学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6.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1%。与上年对比增加21.21%,根据(2021)年麒麟区教体组人字第151号文件,9月从育红小学调入1人,根据(2021)年麒麟区教体组人字第25号文件,2021年8月由区外调入1人 2021年招考合同制教师6人,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1537.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0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
3.卫生健康支出52.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
4.住房保障支出52.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阳光小学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阳光小学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阳光小学资产总额2847.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8.19万元,固定资产1640.53万元,其中房屋构筑物1386.90万元,车辆0万元,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53.6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038.6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31.3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31.3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36200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