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10 来源:麒麟区财政局 浏览:627
监督索引号53030211033400000
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2023年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2023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水行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拟定全区水务工作发展战略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辖区内江河流域规划和指导协调流域的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3.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负责拟定全区和跨乡(镇)、街道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负责监督管理;承担辖区内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及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发布全区水资源公报;协助调处辖区内的水事纠纷。
4.拟定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5.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6.拟定水务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调节并实施监督;研究提出有关水务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监督和管理水利行业国有资产。
7.组织协调编制流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和协调流域开发工作;组织并负责全区中小型水利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审查和立项审批工作;承办水务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区管水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负责在建水工程的招标及施工建设工作。
8.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江、河、湖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点水利工程;负责指导水库大坝安全监管。
9. 管理和指导农村乡(镇)、街道水务办,农村饮水和乡镇供水以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
10.承办区政府水土保持委员会日常事务,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审批上报基本建设项目的水保方案并监督实施;对生产和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
11.负责水务系统的科技推广和职工教育,加快人才培养,指导队伍建设。
12.承办区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事务,负责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对辖区内的江河、湖泊、堤、坝、闸、机电排灌站、城镇等进行防洪安全的行业指导和调度运行;负责编制中、小型水库及主要江河的汛期调度方案;制定抗洪、抢险、抗旱对策并实施监督、检查;承办有关抗旱、蓄水业务;归口管理全区江河治理、水毁工程修复等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有行政机构1个,内设局领导、综合办公室、规划计划及工程建设管理科、水资源与水土保持科、农村水利水电科、水旱灾害防御及工程运行管理科6个科室;事业机构22个,其中:(1)全额财政补助机构16个,分别为抗旱防洪服务中心、水利水电技术推广培训中心、农水服务中心、水土保持站、水利水保执法站、水利水电建设项目计划规划站、水电水电勘察设计研究所、水利水电工程定额管理站、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队、河长办、直属水务所、白泥坡水库管理所、石灰窑水库管理所、陡山水库管理所、麦地闸管理所;(2)差额财政补助机构4个,分别为东关闸管理所、青峰水库管理所、黄泥堡水库管理所、老虎山水库管理所;(3)自收自支机构2个,分别为磨盘山水库管理所、两江闸管理所。编制数111名,实有在职人员108名。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补助人数63人,差额拨款36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人员9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区水务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各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依法履职、精准发力,奋力推动河长制工作、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中小河流治理等水利项目再创佳绩,以高质量的水务工作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资金支持,做好麒麟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项目申报工作,切实抓住政策机遇扩大投资规模;做好区域内河流的整河流方案编制工作,做好潇湘江上段(潇湘水库上游段)初步设计工作;做好投资9435万元的古城水库扩建工程,争取完成生态红线、基本农田及公益林的调整工作;做好投资7450万元的东山镇草白海子中型灌区建设,已纳入曲靖市罗师大型灌区建设规划,10月初通过水利部水规总院规划报告的复审,并取得规划咨询意见,项目计划2023年7月完成可研报告审查,23年年底开工建设。
(二)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水利基础。积极争取省、市项目资金支持,加快推进茨营中型灌区建设以及麒麟区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持续推进三宝水厂管网工程建设以及东山独木水厂、东山北片区水厂等大水厂建设,争取上级项目支持,加快推进各类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做好三宝街道小海子自来水厂管网延伸工程、珠街街道青龙联合管网延伸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和批复工作,计划2023年5月开工建设。加快推进龙潭河水库后续附属工程建设,完成水库灌区管道续建工程建设,确保满足越州工业园区的供水需求。同时,不断健全完善农村饮水长效运行机制,推动各类饮水工程运行管理长效化、水费收缴常态化、应急处置专业化。扎实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整改,力争投诉举报件较今年下降20%,处置办结率达100%。
(三)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节水型社会巩固提升、水资源费征收等工作为重点,全方位找准不足和差距,自加压力,倒排工期,按照统分结合、团结协作的标准和原则,全力做好统筹和协调,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发挥河湖长牵头抓总的制度优势,落实“点对点、长对长”河湖问题整改责任机制,推动河湖清违清障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开展“三查三清”河长清河行动,常态化抓好河道保洁工作。按照《麒麟区水环境生态治理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分批次分阶段开展水环境治理。全域化、高品质推进美丽河湖建设,逐步将全区70条重点河道、水库创建为美丽河湖。以小流域治理为抓手,做好投资546.26万元的潇湘大营小流域治理项目,全力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结合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增强工作合力,推进全面治水。
(四)进一步防范化解水旱灾害风险。强化对水利工程检查督查,全面排查整改度汛安全隐患。从严落实水库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加强会商研判,精准调度水利工程,不断提高水旱灾害风险防控能力。积极对接市水务局及相关镇街道,加快推进龙潭河、潇湘江河道治理工程。加快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监测管理工作,做好2件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做好投资3895万元的麒麟区九龙河(转长河—石头寨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已批复,待资金到位即可组织实施;加快推进投资1.15亿元的南盘江(麒麟段)治理工程,确保2023年汛期来临前完成工程建设。
(五)进一步深化水务工作改革创新。聚焦水利行业强监管这一重点,紧紧扭住“重建轻管”这一问题,从深化水利改革、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提高水资源使用效能入手,不断提升水利行业监管水平。持续深化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做到建设一件改革一件,确保已建成的工程100%的确定工程产权和落实责任主体,配合完成水利资产清产核资,完成麒麟区辖区内所属自来水厂及供水管网、农饮水工程等水利资产资源划转注入区工投 (集团)公司。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茨营中型灌区建设,配套实施节水改造和计量设施建设,协同配套推进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建立,进一步提高用水户节水意识。持续推进农村人饮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全部实行计量收费,收费率达100%,实现以水养水的管理模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汇总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4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编制111人,其中:行政编制 13人,事业编制52人,差额编制38人,自收自支编制8人。实有人数108人,其中:行政13人,全额单位50人,差额单位36人,自收自支9人。
离退休人员6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52.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52.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97.51万元,增加了16.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南盘江治理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附着物补偿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52.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52.5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52.52万元(本级财力2852.52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上级补助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97.51万元,增加了16.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南盘江治理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附着物补偿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52.5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85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8.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20.93万元,增长了20%,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调整,薪级增资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预算基数变更,差额及自收自支人员经费纳入区级预算;项目支出934.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6.58万元,增长了8.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南盘江治理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附着物补偿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140.59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6.62万元 ,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5.00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8.35万元,主要反映职工死亡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2089999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万元,主要反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保险9.40万元,主要反映机关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9.59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8.68万元,主要反映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7万元,主要反映退休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2130301行政运行1223.02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213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5.05万元,主要反映非税收入列支补助收入支出;
2130304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支出85.00万元,主要反映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支出
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579.58万元,主要反映水利工程建设支出;
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30.00万元,主要反映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目支出;
2130312水质检测30.00万元,主要反映全区水质检测支出;
2130314防汛支出89.56万元,主要反映全区防汛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126.16万元,主要反映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457.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7.5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11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7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3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53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9.8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15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6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9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4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9.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12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1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99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5.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0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4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9万元,项目支出12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13商品和服务支出-维护费89.5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89.5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27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委托费145.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45.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1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21.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1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13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6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8.3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8.3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1011资本性支出-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579.5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79.5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52.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97.51万元,增加了16.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南盘江治理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附着物补偿经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2023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2023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2023年无与市配套事项。
(四)与区配套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2023年无与区配套事项。
(五)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2023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2023年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8.00万元,其中:台式计算机5台,预算资金3.00万元;家具用具10套,预算资金2.00万元;复印纸50箱,预算资金3.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预算合计8.80万元,比上年减少0.10万元,下降率1.1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20万元,较上年减少0.10万元,下降率1.8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9次,接待1000人次。
变化原因严格按照麒麟区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中央八项管理规定等制度的要求进行公务活动接待,公务接待经费相应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6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变化原因通过曲靖市麒麟区城市服务租赁公司租入公务用车一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项目名称
(一)南盘江麒麟段治理工程。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11515.96万元。2022年8月10日,南盘江(麒麟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获市级批复,2022年8月26日,经麒麟区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南盘江(麒麟段)治理工程管理处,2022年11月14日,完成了该项目招投标工作并签订了施工合同。该项目于2022年12月开工。治理河道总长9.821km,其中沿江街道南河口段2.417km,越州镇下桥段4.185km、潦浒段3.219km,工程治理堤防总长19.099km,治理后堤防等级为3级,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工程实施后,保护沿岸26.1万人,52.2万亩耕地。
(二)麒麟区龙潭河河道治理项目。曲靖市水务局已经批复龙潭河河道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4507.61万元,批复工期12个月。建设项目治理河道两段。即,太平桥至南盘江交汇口段11.53公里;龙潭河水库至邙山段8.13公里。2023年1月开工,预计2023年12月竣工。项目实施后,河道防洪标准提高到10年一遇,保护沿岸6.5万人和3.55万亩耕地的防洪安全。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项目支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3.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2023年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机关(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7.9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1万元,下降率37.97%,主要原因是2023年东关闸管理所、青峰水库管理所、黄泥堡水库管理所、老虎山水库管理所的机关运行经费下达到各二级单位。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资产总额8474.57万元(净值7468.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7.45万元,固定资产2922.66万元、净值1916.99万元,在建工程4732.97万元,无形资产1.49万元、净值0.91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12.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15万元,在建工程增加866.16,流动资产增加540.91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麒麟区龙潭河河道治理项目
二、立项依据
《曲靖市水务局关于麒麟区龙潭河龙潭河水库至邙山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曲水规计【2021】8号)《曲靖市水务局关于麒麟区龙潭河太平桥至南盘江交汇口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曲水规计【2021】10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麒麟区茨营镇人民政府 麒麟区越州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基本概况
曲靖市水务局已经批复龙潭河河道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4507.61万元,批复工期12个月。建设项目治理河道两段。即,太平桥至南盘江交汇口段和龙潭河水库至邙山段
五、项目实施内容
治理河道两段,太平桥至南盘江交汇口段11.53公里;龙潭河水库至邙山段8.13公里。
六、资金安排情况
概算投资4507.61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155万元,地方配套1352.61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龙潭河水库至奤山段2022年3月开工,预计2023年5月竣工;太平桥至南盘江交汇口段2022年10月开工,预计2023年5月竣工。
八、项目实施成效
项目实施后,河道防洪标准提高到10年一遇,保护沿岸6.5万人和3.55万亩耕地的防洪安全。
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南盘江麒麟段治理项目
三、立项依据
《曲靖市水务局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省南盘江治理-南盘江麒麟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曲水规计【2022】6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麒麟区水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曲靖市水务局已经批复南盘江麒麟段治理工程,工程概算投资8348万元,批复工期12个月。建设项目治理河道三段。即,南河口段、下桥段、潦浒段。
五、项目实施内容
治理河道总长9.821公里,分为三段,其中,南河口段2.417公里、下桥段4.185公里、潦浒段3.219公里。
六、资金安排情况
概算投资834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5008.8万元,地方配套3339.2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南盘江麒麟段治理工程于2022年12月开工,预计2023年7月31日竣工。
八、项目实施成效
项目实施后,河道防洪标准提高到30年一遇,保护沿岸26.1万人和52.5万亩耕地的防洪安全。
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0211033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