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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12-14  来源: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浏览: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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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区委政法委在区委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面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1.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区委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贯彻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3.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定,对全区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麒麟建设、法治麒麟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4.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5.组织协调、推动和督促全区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总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动态,协调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策建议,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

6.统筹协调政法机关等部门处理影响全区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影响全区社会稳定的情况动态,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

7.协调指导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分析研判有关情况信息并向区委提出政策建议,协调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

8.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9.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组织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

10.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11.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12.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13.指导和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和区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区级政法部门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代管区法学会。

14.完成市委政法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训词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区的部署要求,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训词精神摆上重要日程,把学习宣贯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与做好各项政法工作紧密结合,以学习贯彻的新成效,推动全区政法工作全面提升。

2.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训词精神,深入总结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试点工作经验,按照中央政法委和省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把学习教育、边整边改、专项整治、督促检查、建章立制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导向,紧扣“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目标任务,强化组织领导,积极创新举措,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教育整顿取得实效。

3.推动《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地见效。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即将出台的曲靖市《市委政法委协助管理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实施办法(试行)》,联合区委组织部,组织精干力量,广泛深入开展调研论证,深入查找《条例》贯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结合全区政法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区委政法委协助管理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实施办法(试行)》,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健全完善请示报告、决策执行、监督责任等制度机制,切实把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4.全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麒麟、法治麒麟。牢牢把握“1+3×5”的市域社会治理模式,强化党建引领,以党建“绣花针”穿起基层治理服务“千条线”,用“全周期管理”理念统筹谋划市域社会治理,推动全区社会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按照“一个核心管全局、一个机构管治理、一个号码管服务、一个平台管调度、一张网络管城市、一个超市管信访、一支队伍管执法”的“七个一”总目标,高强度、高标准推进各项工作,加快推进调度平台融合建设,研究制定网格员管理办法,开展专职网格员队伍建设调研论证,推动平台、手机APP、网格员有效衔接、互联互通。

5.着眼长效常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转化为长效常治的制度机制,完善创新线索摸排核查、线索双向移送、同步办案机制,建立完善重大疑难案件会商、案件提前介入、办案指导等机制,健全完善政法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共享、线索发现移交、“三书一函”通报反馈、日常监管等行业整治机制,推动打击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问题常态化、制度化,健全完善考评奖惩机制,围绕政法队伍建设加强制度创新,结合市域社会治理,建立发挥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相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机制,推进扫黑除恶法制化、制度化、常态化。

6.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深化反渗透反颠覆斗争,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热点问题炒作、煽动特定群体闹事,严防境外非政府组织以“助残”“扶贫”“慈善”等为名开展拉拢活动。推进严打暴恐常态化,层层压实行业单位和主管部门反恐防恐主体责任、领导责任,落实防控要求,充分发动群众,着力构建点面结合的反恐防范格局。时刻绷紧反邪这弦,紧紧围绕“去存量、控增量、防变量”总要求,始终保持对各类邪教的严防严管严打态势,做好应急处突准备,提高风险防控整体效能,坚决防止发生邪教人员进京滋事、公开聚集滋事、大规模反宣活动和极端恶性事件。

7.推进政法系统全面深化改革走深走实。以扎实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为主要抓手,以完善制度、改革体制、创新机制、狠抓落实为着力点,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加快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推动监督工作与科技应用深度融合。健全完善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机关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完善政法各单位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社会监督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公正廉洁、高效权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维稳指导科、综治督导及基层社会治理科、执法监督室所属单位0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4,640,338.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40,338.7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74,267.10元,下降22.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74,267.10元,下降22.8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项目经费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下降;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4,640,338.78元。其中:基本支出3,403,900.38元,占总支出的73.35%;项目支出1,236,438.40,占总支出的26.6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74,267.10元,下降22.8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203.54元,增长1.23%,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单位人员调入,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415,470.64元,下降53.38%,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项目经费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03,900.3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54,939.04元,占基本支出的92.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8,961.34元,占基本支出的7.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36,438.4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基层综治专职调解员生活补助经费482,400.00元。

2.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经费424,038.40元。

3.上级补助资金经费300,000.00元。

4.政法委工作会议经费3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40,338.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374,267.10元,下降22.8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项目支出减少,导致本年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72,904.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53%。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754,03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5%。主要用于网格管理员、网点信息员通补助经费、市域社会治理经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经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0,262.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8%。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的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71,047.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172,08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1%。主要用于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3,000.00元,支出决算为78,29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0,86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4.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42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5.0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42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3,000.00元,支出决算为78,29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0,86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4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支出,厉行节约原则。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3,113.00元,下降44.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00元,下降1.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2,113.00元,下降69.3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2022年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原则。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5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辆日常维修费、保险费、燃油费。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9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业务部门的业务工作检查、考核及外省、州(市)部门来访、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8,961.34元,增加2,961.34元,增长1.20%,主要原因人员调,公用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慰问费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1,672,452.95元,其中,流动资产188,589.95元,固定资产1,483,863.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7,394.7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4,719.00,流动资产减少202675.7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指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21601111

附件1: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附件2: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3: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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