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14 来源: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浏览:316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22201000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曲靖市麒麟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曲靖市麒麟区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有三项主要职能: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主要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同时,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曲靖市麒麟区监察委员会统一管理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巡察组。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被评为区级五星级模范机关,并作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向上级推荐。
1.立足职责使命,做细做实政治监督。积极协助区委制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工作的实施意见》,派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13份。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派单制度,派出调查组落实。聚焦落实市委市政府麒麟现场办公会精神和“三抓三促”主题实践活动,以及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下发整改通知书12份,督促整改问题125个。紧盯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4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问责13人、组织措施处理60人,上报典型案例17 个。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督查,发出反馈清单544份、工作提醒函2份、督办函1份,督促整改问题3096个,下发通报3期,组织措施处理47人。深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线索14件,党纪政务立案10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自查自纠发现问题25个,已督促整改完成23个,建章立制14项。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对2020年7月3日以后新增的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督促整改10宗,正在督促整改13宗。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强化监督检查,受理问题线索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问责3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件,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措施处理3人。扎实推动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的4个方面3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8个,基本完成整改7个,正在整改6个;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79个,督促整改61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交办问题47个,督促整改42个。圆满完成市委第一巡察指导督导组对麒麟区开展巡察工作指导督导和三个专项检查协调联络工作。
2.坚持惩防并举,持续正风肃纪反腐。制定《麒麟区深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系统谋划部署“三不腐”,始终以高压惩腐的“硬”,推动政治生态的“治”和社会风气的“好”。扎实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活动,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件22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529人次。2022年,共受理信访举报615件,处置问题线索475件,立案254件254人,留置4人,党纪政务处分196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0件12人。深入开展“小切口”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受理问题线索3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问责3人。深入开展能源系统教育整顿,发现并督促整改违规收受“工作烟”“靠企吃企”、资产出租不规范等问题12项,16人主动说明问题,党纪政务立案4人。抓实抓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整治,发现问题36个。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拍摄警示教育片《惩贪治腐—麒麟在行动》《酒后驾车非小事 莫把纪法当儿戏》,强化警示教育,筑牢廉洁思想防线,在今年开展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三资管理专项检查及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三个专项整治行动,将权力进一步扎进制度的笼子。
3.织密监督网络,着力提升监督效能。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党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及省委实施意见,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建设麒麟区村级事务阳光公开平台,拍摄《提级监督 守好村级集体“钱袋子”》专题片,宣传推广“麒麟经验”,经验做法在《清廉曲靖》电视频道《清风走基层》栏目首期播出。深入开展对村(社区)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监督试点工作,推动乡贤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质扩面,在14个镇(街道)新成立24个乡贤组织,全区实现实体化运作51个。
4.建设清廉麒麟,持续优化政治生态。持续深入推进肃清傅学宾余毒影响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牵头举办全区领导干部家属家庭家教家风专题教育培训会,与全区科级领导干部家属签订助廉承诺书。制定《麒麟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营商环境优化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探索纪检监督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督促推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在区纪委成立营商环境监督监测站,在6个区直部门成立营商环境监督监测联络站,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长担任营商环境监督检测联络站站长;在8个重点企业设立营商环境监督监测点,并首次聘请企业负责人为营商环境特邀监察员,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相关派驻机构负责人作为营商环境监督监测联络员,全面起底2018年以来的营商环境问题线索200件,2022年以来共受理处置营商环境领域问题线索28件,组织措施处理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拟提拔及职务调整人员开展廉政审查1146余人次,审核评先评优单位268个,个人2156人次,提出否定意见55人次,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践行典型引路法,召开“清廉麒麟”建设现场推进会,拍摄《深入推进清廉麒麟建设 护航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专题片,深入挖掘本地清廉文化,创作清廉歌曲和庭院剧,联合寥廓街道打造清廉街区、清廉文化长廊,以清廉单元建设为抓手,示范带动清廉麒麟建设全域覆盖、一体推进。
5.强化政治巡察,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制定《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巡察综合协调组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探索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路径。扎实开展六届区委第二、三轮巡察,发现问题1011个(其中立行立改问题21个、18.92万元),移交问题线索4件,提出各类意见建议68条。六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已进驻。
6.加强队伍建设,锻造纪检监察铁军。认真抓好市纪委监委“巡回式”政治监督反馈意见整改,针对反馈的5个方面23项具体问题,研究制定64条整改措施并全面整改完成。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纪法思维、程序意识锻炼,通过参加“每月一测”知识测试、举办“学法论纪”业务培训班等方式,开展全员学习、全员培训、全员考试,采取一线办案、结对互助等形式加强实战练兵,切实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坚持严字当头、刀刃向内,依规依纪依法处置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既做到态度鲜明、决不护短,又体现温度温情、人文关怀,对5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进行澄清正名。选聘阳光监督员49人,对区纪委监委工作和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开展监督,其中29名被推荐为省、市纪委监委阳光监督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曲靖市麒麟区监察委员会共设置1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至第十纪检监察室。设置21个派驻(出)纪检监察组。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曲靖市麒麟区廉政教育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5人。其中:行政编制1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遗属1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35,671,044.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671,044.8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179,061.11元,下降26.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179,061.11元,下降26.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一是曲靖市麒麟区廉政教育中心项目建设完工,工程款同比减少支出15,150,000.00元;二是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经费支出同比增加510,000.00元;三是案件查办专业陪护队伍专项支出同比增加750,000.00元;四是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标、缴费基数调整导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35,671,044.84元。其中:基本支出20,279,677.98元,占总支出的56.85%;项目支出15,391,366.86元,占总支出的43·1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179,061.11元,下降26.9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34,293.60元,下降2.57%;项目支出减少12,644,767.51元,下降45.1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一是曲靖市麒麟区廉政教育中心项目建设完工,工程款同比减少支出15,150,000.00元;二是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经费支出同比增加510,000.00元;三是案件查办专业陪护队伍专项支出同比增加750,000.00元;四是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标、缴费基数调整导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279,677.9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694,606.37元,占基本支出的92.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85,071.61元,占基本支出的7.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391,366.8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曲靖市麒麟区廉政教育中心项目(谈话点建设)支出3,304,600.00元,主要用于工程建设,已完成审计验收。
2.办理专案支出1,174,000.00元,主要用于办案日常保障。
3.巡察工作支出952,700.00元,主要用于六届区委第一二三轮巡察及日常保障。
4.廉政教育中心运行支出781,100.00元,主要用于谈话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日常保障。
5.案件查办专业陪护队伍建设支出3,000,000.00元,主要用于专业陪护队伍建设。
6.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经费支出510,000.00元,主要用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开展监督工作。
7.清廉文化建设支出1,150,000.00元,主要用于清廉社区文化示范点、清廉村居、清廉机关、清廉学校建设。
8.三资提及监督试点建设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三资提及监督试点建设。
9.创文工作支出450,000.00元,主要用于巩固提升创文成果。
10.乡村振兴支出600,0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
11.办公支出3,169,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71,044.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3,179,061.11元,下降26.98%,主要原因:一是曲靖市麒麟区廉政教育中心项目建设完工,工程款同比减少支出15,150,000.00元;二是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经费支出同比增加510,000.00元;三是案件查办专业陪护队伍专项支出同比增加750,000.00元;四是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标、缴费基数调整导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924,618.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5%。主要用于:2011101行政运行支出(基本支出)16,533,251.95元,主要支出工资福利。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目支出)15,391,366.86元,主要保障纪委监委巡察职能职责正常履行。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84,153.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6%。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03,116.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87,763.36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3,413.85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工伤保险)16,859.8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54,96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78,823.77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6,137.2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07,3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107,31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1,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年初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年初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年初预算持平。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调减公务接待预算124,000.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000.00元,下降5.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9,000.00元,增长61.61%,主要原因是购买公务车燃料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0,000.00元,下降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无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监督执纪问责调查处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5,071.61元,减少31,110.99元,下降1.92%,主要原因:统计口径不一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65,693.70元、印刷费6,805.07元、邮电费5,230.23元、差旅费7,071.00元、培训费900.00元、劳务费18,300.00元、委托业务费1,200.00元、工会经费116,571.6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000.00元、公务交通补贴1,008,3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31,929,832.94元(净值1,791,363.98元),其中,流动资产27,167,663.70元,固定资产4,753,569.24元(净值1,788,735.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600.00元(净值2,628.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88,503.3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097,305.33元,固定资产增加291,19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4,928.0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9,56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360.0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4,928.0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反映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及在职转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类)支出:反映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医疗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类)支出:反映单位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22201111
附件1: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附件2: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