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27 来源:区司法局 浏览:1414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麒麟区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办公室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麒麟区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中法办发〔2019〕10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治省办〔2022〕3号)精神,结合麒麟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全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逐步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麒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承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本级党委(党组)请示报告。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中,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工作实绩,聚焦示范创建中的难点、痛点、堵点,把创建活动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相结合,全力推进法治麒麟建设。
(四)坚持“三个工作法”。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分解细化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举措,完善指标体系,将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以基层一线为工作重心和突破重点,用典型引路带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
三、工作目标
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依法行政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形成,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创成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底前)。研究制定麒麟区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压紧压实各方工作责任,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召开全区动员会议,传达学习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相关会议精神,明确创建目标和要求,达成创建共识,形成创建合力。
(二)全面自查(2023年6月1日—7月31日)。各责任单位要深刻认识示范创建活动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对照创建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评,深入总结成绩和亮点,查找工作短板和滞后环节,并建立问题台账。
(三)限期整改(2023年8月1日—8月31日)。结合上级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督查发现问题和全面自查梳理出的问题,建立任务台账和问题清单,制定工作推进计划和问题整改方案,有针对性地改善薄弱环节,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建立创建专项档案,按照区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见附件1)要求,及时完成各项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特别是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完成的相关申报材料),做好迎接评估核查和满意度测评相关准备工作。
(四)迎接考评(2023年9月1日—12月31日)。迎接省委依法治省办对我区开展的第三方评估、人民满意度测评和实地核查等工作。
(五)巩固提升(长期坚持)。从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条件保障、活动开展、考核评价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制度化、经常化、持久化,坚持以创促改、以创促建、以创促管、创建结合,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基本任务长期坚持,久久为功,不断发力,推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待成功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后,进一步鼓足干劲,再接再厉,积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对创建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压紧压实责任。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创建指标体系,对2022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的排查梳理,分析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工作短板,以问题为导向,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限,实行时间倒逼、挂图作战。要对照《麒麟区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指标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梳理本部门本系统的指标任务清单和任务完成情况,任务已经完成的要注意长期巩固并收集好相关资料,任务没有完成的要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在2023年6月底前,把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通过后的本部门本系统的指标任务清单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分管领导、联络员名单(见附件3)一并报区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联系人:刘云灿,联系电话:3134368,邮箱:502059750@qq.com)。
(三)明确标准要求。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根据《麒麟区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指标任务分解表》的具体标准,列出任务清单,细化分解责任,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限,实行时间倒逼、挂图作战,逐项逐条分析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工作短板,一周一分析、一周一研判,以问题为导向,实行清单化、销号式管理,确保在最短时间内补齐工作短板,提升示范创建的质量和水平。
(四)广泛开展宣传。要把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中,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创建工作的最高标准,广泛调动全区人民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多种宣传载体,扩大宣传覆盖面,多频次、多渠道宣传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动态、成效和经验。及时发布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五)支持保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支持力度,强化经费、人才、宣传资源等要素保障,确保各项物资配备达到创建指标要求,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圆满成功提供坚实保障。
(六)严格督查考核。区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进行督查,对推进不力、弄虚作假、不重视、拖后腿、消极对待、影响工作进度的,将进行通报批评、约谈,并进行重点督查。把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与单位评先评优及干部的考核、奖励和评价相结合,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
附件1.麒麟区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docx
附件2.麒麟区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指标任务分解表.docx
附件3.麒麟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回执.docx